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打造“双创”升级版
中国保险报 2018-09-28 08:48:43

【记者 朱艳霞】

9月26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支持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

《意见》指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造“双创”升级版,为加快培育发展新动能、实现更充分就业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对于打造“双创”升级版,《意见》提出了八个方面政策措施:着力促进创新创业环境升级、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深入推动科技创新支撑能力升级、大力促进创新创业平台服务升级、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加快构筑创新创业发展高地、切实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在加快推动创新创业发展动力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评估和风险控制体系,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

在持续推进创业带动就业能力升级方面,《意见》提出,健全农民工返乡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发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的作用,鼓励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商业可持续原则对农村“双创”园区(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等提供金融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意见》明确,从服务融资需求、发挥创业投资作用、拓宽融资渠道、完善支持政策四个方面进一步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具体包括:

引导金融机构有效服务创新创业融资需求。加快城市商业银行转型,回归服务小微企业等实体的本源,提高风险识别和定价能力,运用科技化等手段,为本地创新创业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产品和差异化服务。加快推进村镇银行本地化、民营化和专业化发展,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充实资本、完善治理的改革,重点服务发展农村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落实大中型商业银行设立普惠金融事业部,支持有条件的银行设立科技信贷专营事业部,提高服务创新创业企业的专业化水平。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稳妥开展并购贷款业务,提高对创业企业兼并重组的金融服务水平。

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进一步健全适应创业投资行业特点的差异化监管体制,按照不溯及既往、确保总体税负不增的原则,抓紧完善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发展的税收政策,营造透明、可预期的政策环境。规范发展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管理的创业投资母基金。充分发挥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等引导基金的作用,支持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加快发展天使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出台促进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培育和壮大天使投资人群体。完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开展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和公共信用综合评价。

拓宽创新创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展潜力好但尚未盈利的创新型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区域性股权市场挂牌。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创业投资企业发债融资,稳步扩大创新创业债试点规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规范发展互联网股权融资,拓宽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者的融资渠道。推动完善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资本市场相关规则,允许科技企业实行“同股不同权”治理结构。

完善创新创业差异化金融支持政策。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再担保等方式推进地方有序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全国统一的担保行业体系。支持保险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完善定向降准、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工具,引导资金更多投向创新型企业和小微企业。研究开展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试点。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信息合作机制,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提供更具针对性和适应性的金融产品和服务。

《意见》还提出,优化服务便利创新创业,完善适应新就业形态的用工和社会保险制度,加快建设“网上社保”。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聚焦减税降费,研究适当降低社保费率,确保总体上不增加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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