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节看保险:毁玉
中国保险报 2018-09-14 08:57:38

□黄明明

“细观玉轩吟,一生良苦心。雕琢复雕琢,片玉万黄金。”中国人视玉器为宝,把珍贵的玉石称为宝玉。玉器之价高昂,其形瑰丽,而其质又脆弱。玉器受碰撞后很容易破裂,损害其完美性和收藏价值。因此,持玉器者无不小心翼翼。然则,却有人故意损毁手中玉器,所为者何?

相传,有人曾经得到两件相同的稀世玉器,把玩之后,便将一件摔到地上毁掉。从人惊问其故,回答道,世上只有一件便为稀世之宝,如果有两件以上,价值便要大打折扣,故而毁之。这种桥段也广见诸于小说之中。

熙熙攘攘,利来利往。在现实生活中,也有生意人将自己经营的玉器毁损。今时不同往日,在玉器供应充足、已经进入寻常百姓家的今天,即使毁掉一半,也未必让另一半涨身价。那这位老板却又是为何如此?

几年之前,从事珠宝玉器行业的滁州人张某,一直为自己玉雕厂的玉器卖不出去而发愁。朋友范某出了个“妙计”——找辆车将玉器撞坏,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2012年8月13日,张某的玉雕厂搬迁,张某在工厂路边的木柜上摆放了12件玉器,按照范某设计的计划行事,趁机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20万元。经保险公司定损,损毁玉器价值19万元。

然而,保险公司出险人员在现场发现若干骗保痕迹。诸如肇事货车司机不仅丝毫不紧张,竟大大咧咧地把车开走;受害人张某远比肇事车主更熟悉车辆情况。在哪保的险、多少钱,张某都知道;面对询问,爽快报出20万元的数目,也让理赔员生疑。

报警后经调查,本案案发。张某最终被判处缓刑,并处罚金。

看来,在保险理赔员的火眼金睛下,如此“妙计”实在是行不通。随着近些年快递行业的快速发展,通过快递流通的玉器也不断增多。一些人也将目光从保险公司转到快递公司身上,从谋划保险赔偿,到了保价赔偿。

2016年,曾在顺丰速运工作7年多的莫某,竟连同其姐夫黄某和旧同事,多次自导自演快递“碰瓷”索赔的骗局,通过顺丰以自寄自收的方式邮寄低价玉器并投以高额保价,“碰瓷”后向顺丰索赔。

经过几次尝试后,2015年6月23日,莫某和黄某决定再次实施诈骗,这次他们以自寄自收的方式,到东莞通过顺丰将以100元价格购买的1只玉手镯邮寄到清远市,并保价1.9万元。收到快递后,他们故意将玉手镯打碎,然后向顺丰索赔。没想到,这次竟然一下子索赔成功,获得了18705元,莫某和黄某一人一半。

莫某自以为是一个“赚钱”的好方法,便频频如法炮制。常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最终还是东窗事发,露出马脚。经法院审理,涉案3名男子均获刑。

近日,在江苏扬州广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也比较典型。阿甲,今年32岁,扬州人,在广陵区经营了一家玉器店。由于做生意期间,经常需要寄快递,他和某快递公司快递员成为朋友。

去年11月,阿甲因玉器店生意不景气,决定利用店里的玉如意诈骗快递公司。今年1月初,阿甲等3人约定把事先损坏的玉如意保价寄出,待收件人验货、拒收后,以邮寄过程中出现损坏为由,嫁祸给快递公司。经谋划操作后,阿甲遂要求某快递公司按保价赔偿,快递公司赔付阿甲9.8万元。

事后,某快递公司经调查,发现其中蹊跷,怀疑遭遇骗保,向广陵警方报案。经调查,此案真相水落石出,阿甲等3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古人道,宁为玉碎不为瓦全,讲的是人要有气节。上述几人,有的是因为生意不景气,要挽回损失;有的是贪财心切,走了偏路,但无一例外,都是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实不可取,有此心者当引以为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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