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第三支柱”应更多发力市场培育
中国保险报网 2018-09-12 10:11:36

□记者 朱艳霞

9月10日,中欧基金和泰达宏利基金旗下的两只养老目标基金正式开售,作为养老“第三支柱”的一种全新产品形式,加上此前华夏基金于8月28日发售的首只养老目标基金,目前市面上已有3只此类产品。据了解,今年3月,证监会正式发布《养老目标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8 月 6 日,14 家基金公司获准发行养老目标基金。进入九月,各家养老目标基金的发售将掀起一波高潮。

业内人士认为,同为老百姓养老的“第三支柱”,养老目标基金是一种投资管理行为,税延养老保险则是一种保障型保险,两者在在核心目标、投资标的、产品类型等方面都有所不同。此外,二者对于老百姓而言都是比较新鲜的事物,短期内销售规模不会太大,相关的保险公司、基金公司更多地应发力市场培育,提高老百姓的养老规划意识。

养老目标基金,是指一种创新型的公募基金,它以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为目的,鼓励投资人长期持有,采用成熟的资产配置策略,合理控制投资组合波动风险。

税延型养老保险,是指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等到将来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个人所得税,这样可略微降低个人的税务负担,它是一种保障型保险产品。

记者梳理发现,养老目标基金定期开放,最短持有期限不短于1年,鼓励长期持有,支取比较灵活,而且可以实现养老资产大概率地不断增值,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物价上涨、货币贬值的风险。但是养老目标基金不承诺收益,也就无法承诺定期支付,尽管有可能通过较高的收益率积累更多的养老金,但是如果个人没有很好地规划,养老金就会提早花完。

税延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养老基金在个人账户中长期锁定,到退休时开始固定领取,而且在领取前可进行产品转换。参保人不但可以抵御工作期间养老金积累阶段的投资风险,在确保养老资金本金安全的基础上取得长期稳健的投资收益,又能有效应对长寿风险,实现退休后养老金的终身月领(或年领)、固定期限15(或20)年月领(或年领)等,确保活到老、领到老,避免养老金早早领完、提前用尽、晚年陷入困境的情况发生。

此外,在核心目标上,养老目标基金追求养老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税延养老保险追求收益稳健、长期锁定、终身领取、精算平衡。在投资标的方面,养老目标基金采取FOF形式,投向公募基金;税延养老保险可投资流动性资产、固定收益类资产、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和其他金融资产等五大类资产。产品分类方面,养老目标基金可分为目标风险基金、目标日期基金等;税延养老保险可分为收益确定型(A类)、收益保底型(B类)、收益浮动型(C类)等。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税延养老保险相比养老目标基金更加“保守”,多为固定收益或有保底的浮动收益类产品,风险较低,养老目标基金更适合为了追求养老资金更快更多积累,愿意承担一定风险的投资者。

值得关注的是,在“减税”方面,养老目标基金明年或将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及递延政策。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监会于 2018 年 4 月 2 日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试点期限暂定一年。对试点地区个人通过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购买符合规定的商业养老保险产品的支出,允许在一定标准内税前扣除;计入个人商业养老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商业养老金时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通知》中提到,试点结束后,根据试点情况,结合养老保险第三支柱制度建设的有关情况,有序扩大参与的金融机构和产品范围,将公募基金等产品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相应将中登公司平台作为信息平台,与中保信平台同步运行。这意味着后续养老目标基金有望被纳入个人商业养老账户投资范围,或能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及递延政策。

上述业内人士还表示,目前老百姓对税延养老保险和养老目标基金的认知度都不是很高,因此,短期内两款产品的销售规模不会太大。各相关机构应做好充分准备,发力养老“第三支柱”市场培育,尤其是宣传资产配置理念等,未来将投入更多的精力,致力于提高老百姓的养老规划意识,持续做好相关投资教育。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