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开行:市场化发债20年创新不断
金融时报-中国金融新闻网 2018-09-04 10:48:54

2018年9月2日,是国家开发银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市场化发行政策性金融债券20周年。20年来,政策性金融债券品种的创新力度很大,成为我国债券市场中发行规模仅次于国债的券种,存量超过14万亿元,在整个中国债券资本市场占比达到17.18%,为推动我国债券市场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政策性金融债券是国开行的主要资金来源,90%以上的贷款以债券资金发放。1994年国开行成立时,其资金来源是通过向商业银行派购国开行债券实现的,即由人民银行分配给各个商业银行一定额度,并确定一个利率,由各个银行认购。当时这种行政分配的方法,尽管确定的利率很高,但是商业银行并不“买账”,他们并不情愿认购,国开行的政策性金融债出现过根本卖不出去的情况。

1998年9月,国开行率先进行了政策性金融债券的发行机制改革,通过银行间债券发行系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首次市场化发行了金融债券,开创了政策性银行市场化发债的先河。1999年,市场化程度迅速提升至90%;到2000年,国开行债券实现了完全通过市场招标发行。

20年来,以国开行为主的发行主体,按照国际标准、结合我国国情设计出多种规范的、便于流通的、发挥市场参照基准的债券创新品种,大大提高了市场的流动性,有效地推动了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发展。20年来,国开行创新了很多债券品种,以国开债为代表的政策性金融债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上期限和品种结构最为丰富,期限涵盖3个月到30年,包括长期浮动利率债券、选择权债券、超长期债券、本息分离债券、零息债券、新基准浮动利率债券、境内美元债券、结构化债券以及首单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截至2018年8月底,国开行累计发行金融债券超过16.93万亿元。同时,国开行还发行了信贷资产证券化产品3120.84亿元。盘活存量资产所释放的信贷规模主要投向了棚户区改造、铁路等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领域建设项目,发行了接近千亿元的铁路专项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产品,有效地助力了国家“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政策措施。

20年的市场化进程中,国开行始终坚持了一个重要的公平理念——市场机构不分大小。国开行在设计债券产品时,不将自己的需求强加给市场,而是以市场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征求市场投资人意见,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以及个别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都一起参与到市场中来。最终,国开行的金融债券产品受到了广大银行间市场成员机构的好评,并受到国内外专业媒体和国外金融机构的关注。在发展壮大市场投资者的过程中,带动了市场发展,也降低了自身的长期融资成本。国开行在1998年开始尝试的市场化发债,正好与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建立同步。因此,可以说,20年来,国开行既是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快速发展的见证者,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不可或缺的早期参与者。

20年来,国开行发行金融债券的主要场所是银行间债券市场,但也在不断创新拓展其他渠道。2014年,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国开行可通过商业银行销售渠道向个人和非金融机构投资者发行金融债券。为了促进债券市场健康发展,根据监管部门安排,国开行会同上交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制定了在上交所市场试点发行金融债券的方案,并于2013年12月13日获得主管部门批准。首期试点顺利发行了300亿元,近年累计在上交所和深交所的发行规模超过了2000亿元。国开债到交易所发行,不但有利于国开行利用交易所多元化的投资者优势,探索多样化的发行渠道,丰富投资者群体,满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需要,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还有助于加快我国债券市场的互通互融进程和债券市场创新步伐,能够促进我国债券市场收益率曲线的完善,推进我国利率市场化进程。

20年来,国开行在债券市场上的开拓创新,成功地将其金融债券的待偿期限拉长到5.5年以上,新发行债券的期限在7年左右,这使得银行资产端和负债端更加匹配,能更好地管理流动性风险,从而为我国重大经济项目建设提供了大量长期而安全的资金,解决了基础设施项目的融资难题。这些筹集来的资金,按照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投放到了电力、公路、铁路、石油化工、城建及邮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基础行业和支柱产业,支持了包括长江三峡、核电站、南水北调、高铁建设、棚户区改造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为调整产业和区域经济结构,支持西部经济大开发,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贯彻中央宏观经济战略作出了非常重要的贡献。

(本文作者高兴国为国开行资金局原副局长,许余洁为对外经贸大学金融学院与国际商学院企业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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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开行金融债发行创新大事记

1994年3月,国家开发银行成立,开始以行政派购方式发债筹资;

1994年4月29日,开发银行在人民大会堂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当年将发行金融债券650亿元,开始进入中国债券市场;

1998年9月,首次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通过招标方式发行债券,揭开了开发银行市场化发债的序幕;

1999年3月,首次发行10年期浮动利率债券;

1999年5月,首次发行5亿美元全球债券;

2001年12月,首次发行投资人选择权债券;

2001年12月,首次发行30年超长期固定利率债券;

2002年3月,首次发行增发债券;

2002年6月,首次发行具有次级债券属性的发行人普通选择权债券;

2002年10月,首次发行本息分离债券;

2003年7月,首次发行远期利率债券;

2003年9月,首次发行5亿境内美元债券;

2003年9月,首次发行含利率掉期期权债券;

2004年5月,首次采用利率后置法招标;

2004年8月,首次推出远期滚动招标;

2004年9月,首次发行3.25亿欧元全球债券;

2004年11月, 首次发行以7天回购利率为基准的新型浮动利率债券;

2004年12月, 发行第一只政策性银行次级债;

2005年12月,首次发行信贷资产支持债券;

2006年3月,首次发行以回购定盘利率为基准的新型浮动债券;

2007年6月, 首次发行以Shibor为基准的新基准浮动债;

2007年7月,发行首只50亿元香港人民币债券;

2008年8月,首次发行非对称期限变动利率投资人选择权债券;

2009年8月,首次发行香港人民币Shibor浮息债券;

2010年11月25日,首次发行Shibor、Depo、固息三种计息方式互换债;

2012年4月,首次推出固定利率关键期限基准债发行方式;

2012年,发行首只境外15年、20年超长期人民币债券;

2012年6月,首次发行50年超长期债券;2013年1月,首次发行Depo基准关键期限浮息债;

2013年2月,首次发行Shibor基准关键期限浮息债;

2013年11月,发行45亿元短、中、长多期限香港人民币债券,完善境外人民币债券收益率曲线;

2013年12月起,累计在上交所发债300亿元,投资者对首批交易所政策性金融债热情高涨;

2014年5月,首次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向公众发行1年期金融债;

2014年9月,首发20亿元伦敦人民币债,是首只大中华区以外发行上市的中资准主权人民币债;

2015年2月,首次实现柜台债券在3家承办银行统一发售;

2015年3月,首次发行50年期发行人赎回选择权债券;

2015年4月,经央行批准,国开债标准债券远期交易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正式上线;

2016年1月,首次推出英文版发债公告。

(资料来源:国家开发银行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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