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商车费改三年蜕变
中国保险报网 2018-09-03 15:29:13

□陈冬

为提升保险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权益,更好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2015年5月,广西作为首批试点地区在全国率先启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试点。改革试点启动3年来,商业车险消费者明显受益,社会效益明显提升,市场活力逐步释放,改革试点成效显著。

消费者明显受益

保费负担明显降低。随着市场化定价的逐步推进,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高风险高保费、低风险低保费”的定价理念逐步形成,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在保障水平不断提升的同时,消费者的保费负担明显减轻,改革3年来,广西商业车险消费者的车均保费支出下降了20%。

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行业示范商业车险条款保险责任更宽,风险保障作用更加明显。例如,车辆未上牌情况下出险、双方事故自身车辆无责任、自然灾害导致车辆受损等在新的行业示范条款下均可获赔。2017年,为广西机动车辆提供保险保障3.23万亿元,比改革前增加了1.64万亿元,全社会机动车辆保险保障水平明显提高。

保险服务更加便民。改革后的行业示范条款将车损险的保险金额、投保时车辆的实际价值以及发生全损时赔偿金额的计算基础做了有机统一,有效解决了“高保低赔”问题;推动“代位求偿”机制顺利运行,车辆受损后车主既可以向责任方索赔,也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先行赔付;推动“互联网+理赔”技术快速理赔,有效提升理赔服务效率。2018年上半年,广西商业车险结案周期平均为12.8天,比2015年改革前大幅缩短11天。

消费者维权渠道更加通畅。积极推进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建设,设立保险服务监督工作站、12378维权热线、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畅通消费者维权渠道,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018年1-7月, 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共收集辖区保险公司服务数据1015.77万条,向消费者发送服务监督短信835.16万条,收到消费者回复短信99.88万条,消费者对保险服务整体满意率达96.6%。

社会效益明显提升

车辆出行更安全。“安全行驶少出险,保费还能有折扣”,这已经成为众多车主的共识。通过保险费率调节作用,广大保险消费者安全驾驶意识明显增强。改革启动后,广西机动车辆保险出险频率比改革启动前下降9个百分点,车险服务交通安全管理功能有效发挥。

事故处理效率更高。行业联合交警部门推进轻微事故快处快赔机制实现全区覆盖,在中心城市轻微交通事故处理时间由平均40分钟左右缩短到10分钟左右,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平均处理时间由2小时缩短到30分钟以内,不但有效解决了小事故引起大拥堵的问题,而且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消费者风险保障意识更强。随着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不断推进,消费者的风险保障意识不断增强,“物美价廉”的商业车险产品越来越得到消费者的青睐。改革后,商业车险投保率上升20%,特别是商业三者险的投保率已经接近80%,平均保障额度也从改革前的20万元提升至50万元。同时,随着商业车险保足保全率的不断提升,交通事故受害方能及时得到足额的补偿,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因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矛盾。

市场活力逐步释放

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确立了费率与风险相匹配的定价原则,保险公司有了一定的自主定价权,推进了商业车险的市场化进程。

竞争意识不断增强。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启动后,市场竞争意识进一步增强,保险公司逐步转变了粗放的竞争模式,切实提高了包括定价技术等在内的保险核心技术,增强车险创新活力,服务能力和竞争能力不断提升。

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行业逐步树立科学的经营理念,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核心,做精做专,不断提升定价能力、风险识别能力、成本控制能力和保险服务能力,为进一步深化改革奠定了基础。

3年来,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成效显著,消费者可以花更低的费用获得更多的保障,分享改革红利,从改革中受益。为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中国银保监会决定在广西、陕西、青海3个区域开展商业车险自主定价改革试点。此次改革坚持市场化方向,坚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目标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全面提升保险行业经营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为消费者提供更强的风险保障,更优的保险服务。试点将于9月份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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