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公安机关9月1日开始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梧州零距离 2018-09-02 09:03:43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实施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自治区公安厅决定,9月1日起全区所有公安派出所和户政办证大厅全面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业务。在我市,各级公安机关共设立65个受理点同步启动该项业务。

9月1日上午约9时30分,记者在位于新兴二路的长洲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中心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港澳台居民络绎不绝。在梧州工作了四年的台胞黄先生顺利拿到居住证领取凭证后告诉记者,整个办理程序十分便捷,所需材料也很简单,十分钟左右就完成所有流程。另据了解,虽然9月1日、2日是休息日,但全市所有受理点都正常上班,受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请。

根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办法》,前往内地(大陆)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港澳台居民,根据本人意愿,可持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的通行证,到居住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未满十六周岁的港澳台居民可由监护人代申领,但因需要采集本人的照片和指纹信息,申请人应随同办理。

需办理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就近到受理点申请,填写《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登记表》,交验本人有效出入境证件,提交本人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采集指纹和照片后,15个工作日内可领取证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首次申领免收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需缴纳证件工本费20元。

另据介绍,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有效期为五年。持证居民可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等权利,义务教育、公共就业、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以及乘坐国内交通运输工具等。

(记者 曾韵 通讯员 黎容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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