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保证保险9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等10家直属海关开展试点
中国保险报 2018-08-31 08:46:18

【记者 冯娜娜】

近日,中银保险发布关税保证保险。根据海关总署的统一安排,关税保证保险即将于9月1日起在北京海关等10家直属海关开展试点。实施关税保证保险业务后,企业办理一张保险单,就能在海关享受进口货物先放行、后缴税的通关便利,并减少以现金缴纳或银行保函形式进行关税担保的资金压力。

据中银保险方面有关人士介绍,关税保证保险作为关税税款的一种担保形式,是国际市场上比较成熟的保险产品,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欧美、日韩等国家已普遍应用于海关税款担保中。海关总署于2017年9月25日下发《关税司关于推进多元化税收担保改革创新工作安排的通知》,提出创新关税担保方式改革,引入关税保证保险,使关税保证保险成为继保证金、保函之后又一新的关税担保方式,有助于帮助企业解决融资难的问题。

据介绍,中银保险作为参与关税担保创新改革的保险公司,在海关总署、银保监会、北京海关的大力支持和总行的指导下,经过市场调研,在借鉴国外关税保险做法的基础上,在国内成功研发了海关关税保证保险产品,并在银保监会获得产品注册备案。

该产品的模式是,以进口企业为投保人,海关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作为承保人承担投保人未按海关规定缴纳海关税款的责任,包括应缴纳税款及其滞纳金。由中银保险为进口企业提供关税保险,实现“先通关,后缴税”,提高通关效率,降低通关成本。如投保人(进口企业)未按海关规定缴纳关税,中银保险按保险合同的约定向海关赔偿投保人应缴纳的税款,确保国家税款安全。

中银保险方面有关人士介绍,作为一种新的保障方式,该产品具有保障全、费用低、循环用3个特点。关税保证保险保的是进口企业按海关规定应缴纳但未缴纳的全部税款,保证的是国家税款安全,保障的是进口企业尤其是缺乏缴纳关税保证金或银行授信支持的中小企业的税款担保需求。进口企业一旦获得关税保证保险信用额度,企业报关时,额度自动扣减,缴纳税款后,额度自动恢复,并且在保险期间内可以循环使用,有利于简化客户投保手续,真正做到为企业“省钱、省时、省事”。

中银保险有关人士介绍,试点结束后,中银保险将上线关税保证保险互联网平台,实现线上投保,在线理赔。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