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原副市长林广华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南方+ 2018-08-24 14:37:16

记者24日从广东省纪委监委获悉,汕头市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市长林广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省纪委监委披露,日前,经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林广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林广华现年50岁,汕头市金平区人,曾任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党委书记等职,2017年1月至2018年6 月任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经查,林广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违规经商办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林广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党性原则,忘记奋斗初心,大搞权钱交易,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林广华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及所涉财物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林广华,男,汉族,1968年10月生,汕头市金平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任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任东莞市中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任汕头市濠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区长

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汕头市濠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汕头经济特区保税区党委书记

2017年1月至2018年6 月任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记者】赵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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