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15人获刑
湘西网 2018-08-23 14:23:06

宣判现场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红湘西8月23日讯(吉法)今日上午10时,吉首市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张涛、符青平等15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5年,张涛与其手下十余人在“某手”直播群内成立了以“湘西一把火”为统一标识的帮派。后为加强帮派势力,张涛邀约关系较好的符青平、向某加入,二人分别带各自手下成员加入“湘西一把火”团伙,该团伙增至三四十余人。为加强组织、统一管理,张涛、符青平、向某等三名团伙成员约定“无条件相互帮助”,建立了除电话联系外的专用QQ群和微信联络群,张涛、刘某某还为其部分手下提供酒店、出租屋作为聚集点。在网上购买了刀具、钢管等工具,供团伙成员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及“摆场合”时使用。“湘西一把火”成员层级分明,逐渐形成了以张涛、符青平、向某为首,以给他人“摆场合”(聚众寻衅造势)、充当打手和收保护费为经济来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2016年至2017年,“湘西一把火”成员在吉首市多次实施故意伤害、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张涛等人在学生之间发生矛盾后,对被害人代某拳打脚踢,后持刀将其膝盖和大腿砍伤,用石头砸击头部,致其轻伤二级;应邀赴成员家做客缺钱,沿街向各赌场老板要钱,因张某不给“面子”,遂聚集30余人4辆轿车,在大街小巷对张某进行追砍、拦截;一店铺老板嫌旁边夜宵摊影响生意欲予以报复,遂由其租车叫石某等人3次砍砸被害人向某某经营的夜宵摊;在公共场所,逞强耍横,持械打砸石某妹车辆;网吧内成员女友与他人发生争吵,引发两方多人互殴,对方8人搭乘面包车欲逃离被逼停后,对车辆进行砍砸,致1人重伤,多人受伤。

吉首法院遂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涛等15人1年2个月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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