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提九项信贷要求 上交所今起实施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
证券日报 2018-08-20 08:58:33

今年前7个月,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万亿元,增速持续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

■本报记者 傅苏颖

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8月18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信贷工作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适当提高中长期贷款比例,合理确定考核指标,避免贷款在同一时间特别是月末、季末集中到期而引发企业资金紧张;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强化小微企业、“三农”、民营企业等领域金融服务等九项要求。

《通知》提出,进一步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满足实体经济有效融资需求。对符合授信条件但遇到暂时经营困难的企业,要继续予以资金支持,不应盲目抽贷、断贷。对成长型先进制造业企业,要丰富合格押品种类,创新担保和融资方式,合理确定抵质押率,在资金供给、贷款利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

在普惠金融方面,《通知》要求充分利用当前市场流动性宽裕、银行业和保险业盈利稳定等有利条件,坚持“保本微利”原则,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扶贫和民营企业等领域的资金支持,降低融资成本。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武雯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整体来看,《通知》主要从三大方面提出了新要求:一是从满足实体经济融资需求的角度,强调了要有所为和有所不为;二是从风险管控的角度,再次强调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加快推动“僵尸企业”出清的要求不变。从另一层面强调监管只是鼓励合理的“无还本续贷”,并不代表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借此隐瞒不良贷款。同时,强调了要盘活存量资产,腾挪信贷空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等,鼓励推动已签约的市场化债转股项目尽快落地。三是从提升内部体制机制的角度,强调银行业金融机构需要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禁附加不合理贷款条件,减轻企业贷款负担。

银保监会此前披露的数据显示,据初步统计,7月份新增人民币贷款1.45万亿元,同比多增6237亿元。7月份新增基础设施行业贷款1724亿元,较6月份多增469亿元。同时,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表外融资变化也趋于平缓。另外,今年前7个月,银行业小微企业贷款增加1.6万亿元,增速持续高于同期全部贷款增速。

武雯表示,总体来看,《通知》基本涵盖了应对近期市场中出现的信贷难题的措施。在降低实体融资成本的导向下,后续贷款利率上升的空间将进一步挤压,而同业负债成本的下行对息差企稳能起到缓冲作用,预计下一阶段银行利润驱动力将进一步实现量价切换,以量补价成为下一阶段银行运营的主要策略,此外财政刺激也有望带动银行资产增速的企稳回升。


上交所今起实施3分钟收盘集合竞价

■本报记者 朱宝琛

根据上交所此前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五项调整后的业务规则,自今日(8月20日)起调整股票收盘交易机制,通过3分钟集合竞价方式产生收盘价,收盘集合竞价阶段为14:57至15:00。

根据此前的收盘交易机制,沪市收盘价是由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产生的。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制度,相对收盘集合竞价而言,容易造成股票在交易的最后一分钟出现异动,如突然拉高或下跌。

据记者查证,在A股市场上,被证监会处罚的操纵市场案件中,有不少就是利用尾盘拉升的方式来操纵股价。

根据行政决定书,2016年6月3日至6月24日,通金投资实际控制其发行的4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管理的2个资产管理计划账户和11个理财专户账户共计17个账户。操纵期间,通金投资控制使用账户组,集中资金优势,采用盘中拉升、对倒交易、尾盘拉升等方式操纵“永艺股份”股价。比如,账户组在2016年6月7日、6月13日和6月14日收盘前15分钟内存在3次明显尾盘拉升的行为。账户组主动买入占比在70%以上,股价涨幅在2%至4%。

据记者了解,此次上交所收盘交易机制调整涉及两方面,一是股票实行收盘集合竞价。股票交易的收盘价产生方式调整为通过收盘集合竞价产生。收盘集合竞价的时间为14:57至15:00。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以申报,不可撤单。行情揭示同开盘集合竞价。

二是调整证券交易停牌后的复牌时间。如证券停牌时间达到或超过14:57分,则于当日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对于原先“盘中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5”的规定,调整证券停牌时间持续至当日14:57分,并于14:57分复牌,此后进入后续交易阶段。

上交所相关人士表示,对于股票交易,此次调整前,连续竞价阶段(包括14:57至15:00)可申报,也可撤销申报;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后,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可申报,但不可撤销申报。这意味着,在收盘集合竞价阶段,既不可撤销在该阶段提交的申报,也不可撤销在进入该阶段前提交的、但尚未成交的申报。

收盘集合竞价制度,是目前国际上比较通用的交易制度,大多数国际市场都是实施这样的收盘制度。业内人士表示,A股市场上,收盘3分钟集合竞价,其实深交所早已经实施,如今上交所也实施这一措施,有利于避免股票在尾盘出现异动。

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市场研究总监桂浩明表示,采用收盘集合竞价好处在于,形成收盘价时,让更多投资者有更多时间,形成相对更加公允的价格。同时,由于收盘集合竞价形成的时间比较长,所以在这段时间当中,图谋用大资金的买卖来影响市场价格的状况很难出现,这就有利于市场的稳定,有利于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个别资金操纵市场误导投资者。

为简化价格控制方式,提高投资者申报效率,上交所此次还对股票上市首日的价格申报范围进行了调整,具体来看:对于新股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有效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20%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80%”;连续竞价阶段、收盘集合竞价阶段和开市期间停牌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发行价格的144%且不得低于发行价格的64%”(144%为开盘集合竞价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上限的120%,64%为开盘集合竞价阶段有效申报价格范围下限的80%)。

对于股票的其他3类上市情形,即增发上市、暂停后恢复上市、退市后重新上市,其上市首日开盘集合竞价阶段的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维持现状不变,即“申报价格不得高于前收盘价的900%且不得低于前收盘价的50%”;后续有效申报价格范围统一调整为“申报价格不高于最新成交价格的110%且不低于最新成交价格的90%”。

此外,开市期间停牌的股票可接受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集合竞价方式一次撮合成交。债券、债券回购、基金停牌阶段可接受申报的有关事项不做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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