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佳节临近,9月15日,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规范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经营主体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营造公平有序、安全放心、文明和谐的市场消费环境。
告诫书指出,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加强价格自律,自觉抵制“天价”月饼、“天价”住宿、“天价”餐饮等不合理价格行为,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明码标价方面,告诫书中要求各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明确、标识醒目清晰,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通过网络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文字、图像等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针对重点行业,告诫书提出了具体要求:宾馆住宿业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价格等信息,诚信履约,不得在入住后加收未标明的费用,或单方面违约;餐饮经营者应对菜品明码标价,明确计价单位和单价,结算时需出具清单列明项目及金额,外卖打包费应单独标示、不得隐性收取;旅游景区应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不得变相提高票价或价外加价,并公示门票、停车、交通等收费标准及优惠政策;旅行社应履行价格和服务承诺,杜绝虚假折价、低标高结、减少服务项目等行为;停车收费单位应在停车场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明示收费标准、依据和免费范围。
国庆、中秋期间,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经提醒告诫拒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同时,市场监管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经营者及相关单位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