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高质量碳信用体系 培育高诚信自愿减排市场
金融时报 2025-02-10 10:03:22

随着世界各国加大应对气候变化的力度,企业对净零排放承诺日益重视,对规模化碳抵消解决方案的需求激增,自愿碳市场(VCM)已发展成为实现全球气候目标的重要工具。然而,碳信用质量的参差不齐及逆向选择问题,影响了市场参与者,尤其是买家的信心,破坏了自愿碳市场的有效性和诚信度。

2024年11月《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九次缔约方大会(COP29)取得的一项重要成果是就《巴黎协定》第六条第四款机制(《巴黎协定》6.4条)下的碳信用标准及其动态更新机制达成共识,旨在建立全球统一的碳信用市场,通过建立相关机制框架来解决重复计算、漂绿风险、质量监管等问题。

全球碳信用机制进展

以碳信用为介质进行交易的自愿碳市场具有灵活性,使包括企业和个人在内的不同利益相关者都能参与进来,从而对强制碳履约市场起到了补充作用。目前全球存在的自愿碳减排机制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国际自愿碳减排机制,如《京都议定书》框架下的清洁发展机制(CDM)和共同减量机制(JI)等;二是各国国内的自愿碳市场,如中国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美国碳注册登记(ACR)等;三是第三方独立自愿碳减排机制,如核证碳减排标准(VCS)和黄金标准(GS)等。

作为重要的碳定价工具之一,预计到2030年,全球碳信用市场的估值将达到500亿美元。然而,如果缺乏必要的监督及标准化的全球准则,多个注册机构重复核发或者向不具额外性的项目发放碳信用等问题,会严重破坏碳信用市场的诚信度,无法达到真正的减排效果,故而引发“洗绿”问题。

优化碳信用机制

助力自愿碳市场高质量发展

为避免以上针对碳信用的质疑,我们需要开发高质量碳信用,以准确或较为保守的方式统计核算二氧化碳减排量或移除量,并且需要得到国际公认碳标准的认证。

本文通过识别支撑高质量碳信用发展的四大支柱及九大关键原则,对比分析全球主流碳信用框架——核证碳标准(VCS)、黄金标准(Gold Standard)和美国碳登记(ACR)——在核发碳信用方面的异同点及优劣势,并对未来高诚信自愿碳市场的发展提出建议。

(一)核证碳减排标准(VCS)

它是目前全球使用最广泛的碳信用框架,已注册VCS的减排项目已超过2300个,签发超过12亿吨碳信用。VCS是由非营利组织Verra建立,重点关注蓝碳、碳捕捉与储存、农业,林地和其他土地利用以及能源转型等领域,项目类型覆盖能源、制造业、建筑业、化工业、金属制造、垃圾处理和填埋、农林和其他土地利用、畜牧业和废料管理等15个部门。

最近有研究显示,VCS 碳信用签发程序不当和碳信用诚信度问题值得关注。该研究称,在由 VCS 为迪士尼和壳牌等巨头公司核发的雨林项目碳信用额中,90%以上都是发放不当的。考虑到VCS在市场上的领先地位,进一步审查其碳信用框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为保证碳信用的“质量”,核算减排量应依据可靠的基准线、额外性、泄漏和持久性的计算结果来量化得出,同时还需审查项目对环境和社区的影响。对应表中四大支柱、九大关键原则,VCS的优势表现在于其尤其重视“额外性”原则,以确保被评估项目所带来的碳减排效益在“一切照旧”的情况下(business as usual)是无法实现的。此外,围绕“透明性”原则,VCS还规定项目文件必须清晰、公开地展示,以确保外部利益相关者审查或了解排放数据的测算过程,从而评估项目的预期目标是否可以实现。而且,所有进行评估的机构都必须获得第三方验证核查资质。

然而,该框架在满足其他几项原则方面劣势凸显。一是VCS没有充分说明如何科学设定基准线、如何实现额外性以及何时开始受益期等。这可能导致目标项目夸大其额外性、碳效益和永久性。二是VCS与其他登记注册机构之间缺乏协调沟通机制,故而会导致双重计算和双重发放的问题。三是VCS并未使用既定、一致的标准化方法去核算减排量并且验证信息的准确性。

(二)黄金标准(GS)

它是全球规模最大的碳信用框架之一,由黄金标准基金会管理,世界自然基金会(WWF)和其他非营利性组织共同设立,登记机构为黄金标准登记(Gold Standard Registry)。GS覆盖可再生能源、废弃物处理、水资源管理、能源效率、林业等领域的项目。截至目前,黄金标准已有100多个国家使用,登记超过3400个项目。

不过,相比其他第三方减排机制,GS的项目开发要求较为严格,其框架要求的复杂性会大大增加项目成本,也导致小规模项目业主望而却步。

与其他自愿减排机制不同,GS除了关注环境效益,还重视可持续发展方面的影响,比如促进当地社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改善边缘化群体的生计以及提高清洁能源和基本服务的可及性。该标准提供自愿减排项目(SDG)评估工具以从各个方面量化减排项目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作用和贡献,其最大的优点在于标准化的指标和量化方法,从而让市场买方可以很好地衡量其价值。

但是相较于VCS和ACR,GS在满足关键原则的表现上依然堪忧。即使在“额外性”“透明性”和“真实性”这些碳信用核心原则方面,该框架仍存在明显差距。第一,GS缺少对项目产生的温室气体减排量或移除量进行量化和准确记录的要求。第二,GS没有对如何在项目报告中介绍项目的测量结果和预期影响提出明确要求,也没有明确要求信用额必须标有唯一的序列号,这可能会导致项目核查报告有意篡改或删掉不利信息。第三,虽然GS要求项目业主必要时公开登记注册信息以便外部核查,但却没有强制要求项目必须使用登记注册体系,这使其处于自相矛盾的境地。

(三)美国碳登记(ACR)

ACR成立于 1996年,是世界上第一个私人自愿碳信用注册机构,也是在美国运作的第一个全市场碳排放总量控制与交易机制。ACR备案的17个方法学涵盖4个领域:工业过程的温室气体减排;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碳封存和储存;废弃物处理和处置。截至2024年5月,ACR总计742个项目在册登记,签发量合计约2.7亿吨;注册项目中包含258个林业碳汇项目和3个湿地恢复项目。

对比发现,在三大主流碳信用框架中,ACR在满足以上关键原则时表现优于其他两家。首先,ACR标准强调减排效益的真实性和永久性,规范了每个减排项目必须达到的质量水平,详细说明了对项目减排量和移除量的量化、监测和报告、具备认证资质的独立第三方验证、温室气体项目注册以及在注册平台上发布系列碳信用等方面的要求和规定。其次,在方法学方面,ACR强制采用公开登记注册,并为每个碳信用标注唯一序列号以保证可追溯性,采用统一的标准化核算和取样方法去评估同一类型的所有项目,以保证项目数据的一致性。

然而,ACR标准选择与验证过程中依然还存在一些风险因素。一是ACR虽采用统一标准去评估同一类型的项目,但是却对不同辖区提出不同的要求,这会增加外部利益相关方评估此类项目的复杂性和结果误差。二是虽然每个发放的碳信用会有唯一序列号,但会因为缺乏同其他注册机构间的协调而出现多个机构重复发放的情况,长久来看可能会影响可追溯性,破坏碳信用的市场信心。

综合以上三个碳信用框架的关键原则表现来看,它们在“气候影响”支柱和“可行性”支柱下颇有相似之处,尤其是围绕“真实性”和“永久性”等原则,三者高度相关。另一方面,在“可行性”支柱及其“法律上和财务上可持续性”原则下,三大主流框架表现都比较差,这表明三者对项目的财务、运营和监管可行性普遍缺乏重视。

虽然三个评估框架都旨在提高碳信用质量和诚信度,但它们各自的要求、批准的方法,以及对遵守当前和未来法规政策的重视程度都有很大不同。对于记录减排量量化方法以及项目预期效益报告文件的详细程度要求各有不同。而且,这些框架更强调项目前期验证和短期价值,对项目完整性和长期影响方面考虑较少。

所以,尽管以上三大碳信用机制贡献了巨大的碳信用签发量(约占92%的市场份额),但其机制本身存在的漏洞也会阻碍全球高质量碳信用的发展,仍需要进一步完善。

典型案例:中国VCS林业项目

Verra官网公开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12月,VCS注册项目遍布125个国家,累计签发超过12亿吨核证减排量(VCUs),其中约7.7亿吨VCUs得到注销。VCS计划在中国的项目目前已超990个,目前大部分项目已经注册完成,还有一部分仍在初次验证核查审批或者已注册项目的复核流程中。项目类型主要为清洁能源及农林项目。

其中,开发VCS林业项目的约有40个国家,项目数量合计100余个,中国位居首位。近年来,我国实施林业生态工程,开展大规模造林和天然林保护修复,森林资源得到了有效的保护和发展,森林面积和蓄积均有较大幅度增长,森林碳汇量也大幅度增加。林草碳汇潜力巨大,兼备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双重效益,是国际公认的优质碳减排产品。

在中国各省市VCUs存量分布中,甘肃省以约为1378.23万吨VCUs存量列居首位。2021年,在完成草原项目本底调查、样地布设、碳储量计量监测等工作的基础上,张掖市林草局35.1万亩造林碳汇项目首笔碳汇量交易完成,实现经济收益400多万元。张掖由此成为甘肃省首个完成国际核证碳减排标准林业碳汇注册、签发并实现首单成功交易的市州。首批造林碳汇项目计入期为60年,预计可产生净碳汇量1400多万吨,将为张掖市带来可观的碳汇经济收入。据有关机构预计到“十四五”末,张掖市可开发林业碳汇达100万亩以上、草原碳汇达1000万亩以上,每年实现固碳300万吨以上。按现行价格,每年林草碳汇收益可稳定在1.5亿元以上。

基于此,为防止我国VCS项目无序开发,未来需要加快对VCS项目开发、注册及交易的规范管理,同时完善我国CCER自愿减排交易市场标准体系、交易体系等的建设。

对我国碳信用机制建设的启发

为解决碳信用“洗绿”问题,我们需要综合评估国际主流的碳信用机制框架,研究评估可靠的碳信用项目应具备的原则。2023年,自愿碳市场诚信委员会(ICVCM)正式发布了《核心碳原则》(CCP),这套原则围绕项目治理、减排效益、可持续发展影响等方面对碳信用项目进行规范,并且配套出台了碳信用评估框架及评估程序,为开发高诚信的碳信用提供了一个全球标准。截至目前,国际上包括VCS、GS、ACR在内的主流碳信用机制均得到ICVCM的认可并具备了CCP资格,这有助于进一步提高碳信用项目透明度,保障自愿碳市场的有效运行。

综合本文所分析的四大支柱和九大原则,建立健全碳信用机制应考虑以下几方面:

第一,基于本国国情建立一套高质量碳信用原则,围绕信息透明度、减排量的永久性和额外性、可持续发展影响等方面对碳信用项目进行严格规范以提高碳信用的市场诚信度可信度,为自愿碳市场的发展提供质量保障。

第二,建立健全第三方核查与核证机制,明确对验证机构资质、验证程序、参考标准、验证频率、报告等方面的规定,加强对信息审核的要求和管理,提高碳信用的可信度。

第三,优化完善项目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市场监管增强碳信用市场透明度。项目开发商在申请碳信用时要全面公开项目数据、方法和核查过程,以确保利益相关方能够公开获取信息,以此推动形成一个公开、公平、公正且具有高诚信的自愿减排市场。

第四,加强国际合作,实现全球性互联互通。《巴黎协定》第6.4条是当前建立国际碳市场的多边共识,也为中国碳市场与全球市场对接提供了一条标准化路径。框架下建立起来的严格监管条例,要求项目开发者必须通过所在国和联合国的双重审批,这确保了碳信用的真实性、独立性及额外性。高标准的项目审核将有助于获得国际买家及投资者的认可,提升中国碳信用的国际公信力和市场价值,使碳市场成为真正的高质量减排工具。

(作者单位:中节能生态产品发展研究中心)

主要参考文献

①ACR, “ACR,” [Online]. Available: https://acr2.apx.com/myModule/rpt/myrpt.asp?r=111. [Accessed 15 October 2024].

②Global Carbon Council, “Project Standard V4.0,” 2023.

③ICVCM, “The Core Carbon Principles”, [Online]. Available: https://icvcm.org/core-carbon-principles/

④National University of Singapore, “Principles & Requirements for Evaluating Carbon Credit Framework”, [Online]. Available: https://sgfin.nus.edu.sg/wp-content/uploads/2024/11/SGFIN_WHITE_PAPERS_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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