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F通”规则明确 投资者资产配置将迎更多便利
金融时报 2022-06-01 07:22:29

近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发布联合公告称,原则同意两地交易所将符合条件的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互联互通。

中金公司研究部认为,互联互通扩展至ETF产品,将进一步促进A股对海外投资者开放、港股和其他类产品对内地投资者开放,对两地资本市场也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沪深港通交易品种再丰富

ETF将被纳入A股与港股的互联互通机制,对于投资者意味着什么?

ETF(ExchangeTradedFund)简称“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是一种跟踪标的指数变化、且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投资人可以像买卖股票那样去买卖标的指数的ETF,可以获得与该指数基本相同的报酬率,是很多投资者青睐的一种低成本的分散投资工具。

沪深港通机制开通以来整体运行平稳,在扩大资本市场双向开放、引入境外长期资金、增加内地居民境外投资渠道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花顺iFinD统计显示,截至5月27日,自沪深港通开通以来,北向资金累计净买入金额达1.61万亿元。

为进一步丰富交易品种,为境内外投资者提供更多的投资便利和机会,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已于2016年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投资标的达成共识。2021年12月,沪深港交易所及中国结算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整体方案达成共识。

根据联合公告安排,ETF纳入互联互通后,内地和香港投资者可通过当地证券公司或经纪商买卖规定范围内的对方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和ETF基金份额。在投资方式方面,投资者通过互联互通投资ETF,仅可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不允许申购赎回。投资额度方面,ETF投资额度与股票投资额度一并统计及管理。

明确相关制度安排与规则

在联合公告发布后,ETF纳入互联互通的主要制度安排也与投资者见面。5月27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互联互通相关安排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沪深交易所就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相关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从《公告》出台背景看,为规范互联互通相关活动,证监会于2016年发布了《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若干规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参与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指引》,对互联互通机制的一般性规定、相关基础设施职责、交易结算安排、监管合作以及证券基金经营机构开展港股通业务等安排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但考虑到上述规定未将ETF纳入适用范围,需要对ETF纳入互联互通有关制度安排予以明确。

《公告》共5条,一是明确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拓展至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二是明确相关制度安排参照股票互联互通,三是明确投资者识别码安排,四是明确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相关要求,五是明确业务实施细则相关安排。

沪深交易所的征求意见稿则明确了ETF纳入的具体标准。纳入标准包括,内地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5亿元,且成分证券以沪深股通标的股票为主;香港市场ETF过去6个月日均资产规模达17亿港元,成分证券以港股通标的股票为主,且不含合成ETF、杠杆及反向产品等。同时,此次纳入标的的ETF须满足上市6个月、标的指数发布已一年等要求。

满足长线投资者配置需求

对于投资者而言,仍需对相关准备工作耐心等待。

根据联合公告,从联合公告发布之日起,至ETF纳入互联互通方案正式实施,需要两个月左右准备时间,正式实施时间将另行公告。在方案实施之前,两地交易所及登记结算机构将制定发布或调整完善相关业务规则,积极推进技术系统开发及测试、投资者教育等各项准备工作。在相关交易结算规则和系统准备完成、获得所有相关的监管批准、市场参与者充分调整其业务和技术系统、所有必需的跨境监管执法合作安排和投资者教育工作准备就绪后,方可正式将ETF纳入互联互通。

香港交易所集团行政总裁欧冠升认为,ETF的纳入是互联互通机制升级的又一个标志性成果。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可以满足市场各方对于互联互通更高的要求,为内地与香港市场创造共赢,促进两地市场的持续发展。

中金公司研究部认为,ETF纳入互联互通机制有助于国际长线投资者对A股进行配置型投资。当前,互联互通已成为外资配置A股的主要途径之一,纳入ETF则意味着为外资配置中国资产提供了更多元化的配置途径。不过,由于A股市场规模大、股票众多,外资投资者可能存在研究覆盖不足的约束,而且对长线投资者而言,直接投资个股也存在一定的风险敞口。因此,ETF作为一个便捷的投资工具,就可以起到一揽子投资配置的作用,特别是可以通过不同风格、市值和板块产品实现配置。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也表示,ETF是适合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进行配置的工具,ETF纳入互联互通,可以吸引一部分外资通过配置境内ETF进入A股市场;同时,也方便内地投资者投资港股一些优质ETF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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