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全媒体 通讯员 鲜艳
9月18日,南充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依托顺庆站开展货运车辆检查。10时23分,一辆号牌为豫H81***的货车进入检查点,执勤交警在检查驾驶员的驾驶证时,发现该驾驶员准驾车型为C1,并不能驾驶重型仓栅式货车。随后民警又对其车辆进行检查,经查发现该驾驶员驾驶的货车号牌目前属于注销状态,根据相关规定应认定为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最终,民警对其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扣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对其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并扣留车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