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医”骗走13万元  14年后终追回
南充晚报 2021-08-30 10:24:27

14年前,一诈骗团伙以“神医消灾”的名义骗取了无辜受害妇女13万元现金。8月29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执行干警多方奔波,终于为受害人把被骗现金全部执行到位。

轻信“神医消灾”被骗13万元

2007年9月7日,家住南充的蔡女士在顺庆区平城街碰见了一位中年妇女。中年妇女问蔡女士:“大姐,你知道张医生住在哪里吗?”蔡女士并不认识“张医生”,于是回答道:“不知道。”中年妇女显得有些不甘心,又和蔡女士聊起了家庭、职业和儿女等情况,并向其吹嘘“张医生”如何本事了得。她们谈了一会儿,又走过来一名妇女,她说自己知道“张医生”住在哪里,可以带她们去,蔡女士就稀里糊涂地跟着两位陌生妇女一起去找“张医生”。

她们见到“张医生”后,“张医生”对蔡女士说:“你的女儿近期有血光之灾,需要准备12万8000元来消灾。”蔡女士一听吓坏了,赶紧到附近银行取了13万元钱出来,旁边的中年妇女说:“张医生说你还要回家拿360粒米来才能消灾,你先把钱交给我保管,等回家把米拿过来以后再还给你。”于是,蔡女士将所有的钱递给中年妇女,回家拿米。等她再回到原处时,发现“张医生”和两位妇女已经不见踪影,蔡女士这才意识到自己受骗,遂到公安机关报了警。

公安机关经过立案侦查,抓到了“张医生”及6名同伙。经查,“张医生”本名姓邹,与另外6人多次以“寻神医”为由将不同的受害人带到邹某处,然后谎称其家人有灾,以消灾为名骗取钱财。

干警多方奔走被骗钱财执行到位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移交检察院,检察院于2008年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邹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分别判处邹某等人有期徒刑2年至11年不等,并责令其退赔蔡女士等受害人被诈骗的现金。

判决生效后,蔡女士向顺庆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受理案件后,多方奔走,先后前往广安等地调查执行,用尽了查封、冻结等各种执行措施,但因未能查询到可以立即执行的财产,案款迟迟未能执行到位。

蔡女士到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近日,执行干警经过新升级的网络查控系统等技术手段进行再次调查,终于查到邹某等几名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随即进行强制扣划,并电话通知蔡女士来法院办理领款手续。

已经68岁的蔡女士接到执行干警的电话后,十分激动,于2021年8月24日上午与女儿和代理人来到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干警的指导下办理领款手续。她高兴地说:“十多年了,现在终于能把被骗的钱拿回来了,感谢你们。”

(原标题:“神医”骗走13万元14年后终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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