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安交警立即进行现场调查
近日,南充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一辆HongSe小车在号牌最后一位用一张写着“74 110 牛”的纸遮住。”接到举报后,我大队高度重视,民警岳春雷立即调取了沿线的监控,发现该网友反映的情况属实。随后通过卡口照片初步确定了驾驶员。由于车牌最后一位数字被遮住,无法确认准确的号牌,民警通过模糊查询的方式,锁定了嫌疑车辆。当民警通知当事驾驶员来处理时,该驾驶员初期对该交通违法行为拒不承认。民警给驾驶员看了大量的监控和卡口照片,在证据面前该驾驶员承认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处以扣1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发现此类交通违法现象
请向南充公安交警直属四大队举报
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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