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期间,顺庆全区禁燃禁放,违者将……
今日顺庆 2021-04-02 16:22:41

顺庆全媒体  记者 黎涛

4月2日,记者获悉,为持续巩固辖区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南充市城镇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区分局、南充市顺庆生态环境局、南充市顺庆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家单位联合发布公告,规范清明节期间祭祀行为及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要求为:

一、严禁在全区范围内燃放燃烧烟花爆竹、纸钱、冥币等丧葬祭祀用品。严禁在公墓、林区、小区、道路、河道、广场等公共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纸钱。严禁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占用城市道路违法经营出售烟花爆竹、纸钱、冥币等丧葬祭祀用品。

二、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进行野外烧荒和焚烧秸秆等行为。

三、倡导安全文明祭扫。提倡采取敬献鲜花、植树纪念和踏青等生态低碳环保的祭扫形式寄托哀思,缅怀先祖。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管好自己、家人和亲属,带头禁燃禁放、文明祭扫。

四、对违反本通告的,由公安、安监、环保等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举报电话:公安110;综合执法0817-226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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