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法院为一家五口讨回32万元欠薪
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 2021-01-22 16:14:26

“今年我们一家终于可以安心过一个舒坦年了,感谢法官啊!”

年关将至,我院聚焦民生案件,秉持民生案件“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原则,充分发挥执行职能,加大对涉及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的追索劳动报酬案件的执行力度,成功为张某一家五口讨回32万元欠薪。

2013 年起,家住芦溪镇某村的张某一家五口,受聘在刘某承包的项目做劳务。截止2018年2月28日,经对具体的工程项目劳务费进行结算,刘某尚欠一家人劳务款项共计三十余万元,在其无力给付的情况下,向一家人出具了一张欠条。2018年9月16日,刘某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了5000元,但仍欠劳务款三十余万元。此后,张某一家五口多次催收未果遂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约定采取分阶段履行的方式,在2020年1月31日前付清剩余款项。但刘某并未按约履行协议,张某一家五口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迅速依法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传票等法律文书。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以及被执行人长期居住在新疆的现实原因,短时间内不能将被执行人传唤到院,执行干警遂通过电话与其联系。在执行干警充分释法析理,阐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表示将积极配合履行义务。最终双方当事人成功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被执行人向张某一家五口一次性支付32万元欠薪。至此,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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