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公示!迪庆州拟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2020-12-11 21:00:54

12月11日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示了

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示范单位拟命名名单

拟命名189个单位和区

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

云南共有14个地方和单位拟获命名


按照《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地推荐、专家评审、综合评审等程序,国家民委拟命名北京市昌平区第二中学等189个单位和区为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按照命名办法和程序,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拟命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反映。


电话:010-66508618 

邮箱: gjmwcj@163.com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0年12月11日

资料图 孙晓云 摄


详细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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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公示名单(云南省)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迪庆藏族自治州

保山市腾冲市

楚雄彝族自治州永仁县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弥勒市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石屏县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丘北县

普洱市镇沅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

丽江市华坪县

临沧市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

云南世博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中共昆明市委党校

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多姿多彩 黄喆春 摄


延伸阅读




云南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

硕果累累



“十三五”期间,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扎实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硕果累累、亮点纷呈。

傈僳族同胞欢度阔时节 周灿 摄


5年来,省委、省政府把发展作为解决民族地区各种问题的总钥匙,坚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与扶贫开发“双融合、双促进”,施行地方主导、区域协作、央企结对、对口帮扶的扶贫开发模式,推动民族地区以云茶、云果、云蔬等为代表的“云系”高原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实施两轮兴边富民工程改善沿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三年行动计划,促进民族地区同全国一道实现全面小康。2015年至2019年,全省民族自治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5%,经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年均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5年来,省委、省政府坚守“各民族都是一家人,一家人都要过上好日子”的信念,不断增强各民族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教育方面,实施“直过民族”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专项,完成9.96万名不通汉语劳动力培训,民族地区所有义务教育学校“20条底线”全部达标。就业方面,加强东西部扶贫协作,建立从动员到培训、输出、管理、服务的全链条工作机制,推动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向长三角、珠三角和城镇及二三产业转移就业。医疗卫生服务方面,全面建立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费用兜底“四重保障”。截至2020年5月底,全省民族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有453.39万人次享受医保待遇,民族地区贫困群众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居住条件方面,支持“直过民族”地区完成32.6万人易地搬迁任务,民族地区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全部清零。社会保障方面,加大民族地区农村低保资金和临时救助资金等保障力度,建立云南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民族地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至2020年3月底,救助困难群众201.73万人次。


大理洱源郑家庄各民族其乐融融 陈飞 摄


5年来,省委、省政府坚持“美美与共”的理念,实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709个,扶持培养100名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创新带头人,创建102所云南省民族优秀文化教育示范学校,建设30个特色乡镇、780个特色村寨。其中247个特色村寨被国家民委命名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数量居全国第二。


5年来,省委、省政府创新载体、提质扩面,不断提高创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社会化水平。全省6个州(市)和59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市)和示范单位,10个单位被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019年,39个集体和42名个人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来源:云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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