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集中隔离只有10天?”南充卫健委回应
封面新闻 2020-02-18 22:55:20

2月18日,南充市卫健委通报新增3例确诊患者的活动轨迹,患者杨先生在集中隔离点“隔离的时间是1月28日-2月7日”。为什么这人只隔离了10天,不是最低都要隔离14天么?2月18日晚,南充市卫健委作出解释和说明,回应市民的质疑。原来,“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并不是大家普遍认为的,都需要在隔离点隔离14天。

确诊患者密切接触者隔离10天

患者杨先生,56岁,现住顺庆区延安路海润滨江小区,南充市2020 年1月30日公布的确诊病例何先生的密切接触者。1月22日,杨何二人在嘉陵区嘉南路三段的二手车交易市场选购车辆。1月23日,杨先生自驾去西门市场、得益时代广场等地后回家。1月24日,杨先生自驾去顺庆区莲池路西华师大亲友家后回家。1月25日,杨先生在所住小区附近闲逛后回家。1月26日,杨先生自驾去西门市场、高坪区阳春路、金鱼岭路等地后回家。1月27日上午,去西藏路逛街后回家,下午自驾去顺庆区一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1月28—2月7日上午,杨先生一直在顺庆区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下午患者在解除隔离后自驾回家。2月8日未外出。2月9日,杨先生与妻子自驾去顺庆区金鱼岭农贸市场买菜后回家。2月10日上午,自驾去滨江路的“中国航油”滨江加油站加油后回家,随即接妻子和两个女儿一起去成都,在将小女儿送到成都双流国际机场、大女儿送到成都市龙泉驿区永双街陶然村子云轩后,与妻子回家。晚上8时,因不适与妻子自驾去南充市中医医院就诊,随即由救护车送至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隔离治疗。

从脱离密切接触者那一天算起

经顺庆区疾控中心流行病学调查,杨、何二人最后接触时间为2020年1月22日。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20 〕109 号)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密切接触者管理方案”的规定:“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 天”。因此,杨某的医学观察期限应自1月23日至2月6日止,隔离时间已经15天。2月7日下午,杨先生经过医疗小组综合评估无异样,解除集中隔离,符合密切接触者管理规范要求。

所有密切接触已规范化处理

通报称,2月9日,杨先生与妻子驾车去南充金鱼岭农贸市场买菜,全程佩戴口罩且中途未下车,未与其他人有过接触。2月10日上午自驾车南充去滨江路“中国航油”滨江加油站加油,在开放的环境条件下,患者与加油站工作人员均佩戴口罩,且保持了一定距离。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四版)》密切接触者的判定标准,此上述两个场所的人员均不能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杨先生密切接触者管理情况:其妻子及侄女已于2月11 日由顺庆区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其大女儿于2月10日离开南充前往成都居住地,现由成都市疾控中心落实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其二女儿也于2月10日离开南充前往省外,已按程序上报省疾控中心协调做好密切接触者追踪和管理。

目前,患者杨先生的密切接触者均已追踪到位,并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处置。

(原标题:为什么集中隔离只有10天?四川南充市卫健委回应市民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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