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12号)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02-17 21:25:54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12号)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在南外出务工人员有序、健康复工返岗,按照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统一部署,结合顺庆实际,决定实行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的临时措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在顺庆辖区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有外出务工需要的人员均可申报办理。尚处于居家医学观察或集中医学观察期间的人员暂不纳入服务对象。解除居家、集中医学观察的,以及疑似、确诊病例患者治愈的,须凭相关证明方可进行申报。

二、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以行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工作专班,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做好与辖区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有关部门的工作对接。相关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协同配合,及时有序组织和开展好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服务工作。

三、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有外出务工需要的申报人在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测量体温的基础上,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免费出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四、健康申报证明由申报人员手机扫描天府医健通二维码关注“天府医健通”公众号并进入“微官网”,点击首页顶部“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网上服务”页面第四行功能按钮“外出健康申报”,均可进入“健康申报”栏目,根据表单提示填写个人基础信息共16项,提交系统自动保存。申报审核通过后,由乡镇(街道)、村(社区)统一组织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候检。

五、《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自签字盖章起3日内有效,仅供申报人本人使用,在全省范围内通用。持此证明的人员按照省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健康证明服务的通知》(川疫指发【2020】17号)文件要求,纳入务工所在地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六、申报人员应当如实申报个人信息,严禁假申报、乱申报,一经发现将依法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健康申报证明从2月17日起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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