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稳岗就业政策九问九答
南充市顺庆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0-02-11 17:58:30

应对疫情 助力企业

顺庆区稳岗就业政策九问九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 2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川办发〔2020〕10号)。

2月7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22号,以下简称四部门通知),从“延、缓、降、保、补”五方面发力,支持企业抗疫稳岗共渡难关。根据顺庆区稳岗促就业实际情况,就有关问题做如下解答。

01

问:受疫情影响,延期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从何时核发待遇?

答:延期办理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手续的,从其符合条件之月起享受相关待遇。比如,2月份达到享受待遇条件,而6月份才到社保机构申办手续,那享受待遇的起始月份应是2月份。

02

问:延期办理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补缴费的,参保人员的医疗待遇是否受到影响?

答: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补办职工医疗(生育)保险关系转移、补缴费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因目前我省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的是市(州)级统筹,所以,各统筹地区医保部门将根据本地实际,明确延长缴费期内待遇支付的具体办法。

03

问:未及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是否停发待遇?

答:未按时办理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社保机构暂不停发相关待遇,可于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04

问:如何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

答: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的标准,或按6个月的企业及其职工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给予稳岗返还。参保企业向失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会审并按程序批准后,由失业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给予稳岗返还。具体申领事宜,请向企业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询。

05

问:如何申领停工期间企业职工线上职业培训补贴?

答:因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在停工期间可根据实际需求,组织本单位职工自主选择与职业技能相关的线上培训课程,并以企业为单位收集汇总培训意愿计划,报经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同意后实施。培训结束后,由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后,从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帐资金中按实际培训费用全额给予企业补贴,对参加线上免费培训的,不再给予补贴。具体补贴标准、详细实施流程、所需申领材料等由各市(州)自行规定,请企业具体向所在地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咨

06

问:中小企业如何申领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答:中小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以及因疫情无法返岗的农民工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企业到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提交企业基本信息、吸纳人员清单、劳动合同等资料,经审核后,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给予1000元/人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07

问: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何申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组织下岗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到企业就业,并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的,由机构到用工企业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通过“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四川就业创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119.6.84.89/)等线上方式提出申请,提交机构和用工企业基本信息、就业人员清单、劳动合同等资料,经审核后,从就业创业补助资金中按不低于300/人标准给予就业创业服务补助,申请期限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

08

问:四部门通知对落实十条政策措施有哪些要求?

答:四部门通知对贯彻落实助力企业减负稳岗的十条措施提出了四方面的工作要求: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财政、税务、医保部门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要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协调配合,形成合力,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支持企业减负稳岗政策落地落细落实,确保政策效应最大化。二是迅速贯彻落实。要求各地高度重视,认真按照省上统一部署,采取坚决有效措施,尽快把支持企业防控疫情共渡难关的好政策兑现落实到企到人,自收到四部门通知之日起,1日内制定并发布本地本部门具体办理流程,广而告之,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米”,努力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充分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深切关怀。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新闻发布、政府网站、微信、报纸、电视等媒介,开展多形式、多平台、多维度宣传、解读政策,帮助企业和职工全面知晓政策、用足用好政策。

四是加强调研督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适时会同财政厅、税务局、医疗保障局组成工作组,及时研究解决执行工作中的问题,适时开展专项调研督查,层层压紧压实责任,确保政策不打折扣。各地也要结合实际,开展调研、督导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按程序上报。

09

问:在具体落实十条政策措施中将如何优化服务?

答:地各相关部门将遵循依法合规、简政便企、特事特办、最少必须原则,采取申报加承诺制,尽可能让企业少交或不交申报材料,提高办事便捷度和工作时效;尽最大努力提供“不见面”服务,推广“掌上人社”、“四川医保APP”,开通社保微信等公众服务,实现网上申报、移动支付,方便企业和参保人员足不出户办理业务;及时做好网办业务的受理、处理和反馈,推行电子印章和电子档案,努力改善企业和职工网上办事体验。

目前,各地正按四部门通知要求,加班加点拟定本地操作办法,近日将陆续对外发布。请各企业和广大企业职工关注本企业所在的市(州)、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税务和医保部门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社会保险(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发布的相关公告,通过12333咨询电话或有关工作电话、网厅、微信公众号等咨询。人社厅、财政厅、省税务局和省医保局将确定专门处室和人员加强工作跟踪、指导,随后的贯彻落实中,也将加强督促检查和调研,广泛了解情况,收集意见,确保政策在最短时间内落实到企业和职工,努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支持企业减负稳岗共渡难关,贡献温暖人社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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