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本草大药房、小包儿粑粑等违法行为的处理来了!最高拟罚175000元!
南通发布 2020-02-10 19:19:20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迅速行动,依法履职,加强对口罩、消毒杀菌用品、抗病毒药品等防疫用品的价格和质量监管,密切关注粮油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波动,查办了一批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销售假冒防疫用品等违法案件。10日,该局公开曝光了近期查处的十个典型案例。

记者了解到,在“崇川雨生劳护用品批发部销售假冒口罩案”中,经查,当事人于1月24日通过微信以0.6元/只的进价购进 7000只标称“3M 9001”口罩,再以2.5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口罩已销售6650只,其余350只被当场扣押。经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作出没收侵权“3M 9001”口罩350只和罚款175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中,还有此前广受关注的“南通本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经查,当事人于1月22日、1月23日从苏州壹心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16元/只、19.9元/只、25元/只的进价分批购进吉可牌KN95口罩和绿康馨牌KN95口罩共计4965只,再以30元/只对外销售,其中3434只进销差价率达到了87.5%、50.75%。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的严峻形势下,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663.2元和罚款114652.8元的行政处罚。

 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希望广大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法律法规,维护防疫用品交易秩序,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做到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发现串通涨价、哄抬价格、不明码标价、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的,及时通过12315进行举报。

防疫用品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

南通本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1月27日,根据舆情举报,经市局指定管辖,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通本草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涉嫌哄抬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2日、1月23日从苏州壹心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16元/只、19.9元/只、25元/只的进价分批购进吉可牌KN95口罩和绿康馨牌KN95口罩共计4965只,再以30元/只对外销售,其中3434只进销差价率达到了87.5%、50.75%。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的严峻形势下,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口罩价格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8663.2元和罚款114652.8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王子文(微信号昵称“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

涉嫌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口罩价格案

1月25日晚,根据舆情举报,反映微信号昵称为“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在微信朋友圈散布口罩涨价信息,崇川区市场监管局立即成立专案组调查收集相关证据, 1月26日,对当事人王子文(微信号昵称“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涉嫌散布口罩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送达了《询问通知书》,因当事人不在住所,由其家人签收了《询问通知书》。经查,当事人案发前已离开南通地区,其家人也不知道去向。执法人员多次拨打手机试图联系当事人,但当事人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2月3日,当事人来电称其“现在河南郑州,手机关机是因为一直有骚扰电话,目前因疫情防控无法回南通,一旦回来就配合调查”。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案例3

南通天天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哄抬口罩价格案

1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天天乐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去年11月1日至今年2月3日销售口罩情况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通过旗下87家直营药店销售“稳健医疗”医用护理口罩、“ZD”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朝美”医用普通口罩、成人型医用防护口罩、“棉花朵朵”医用外科口罩等5种口罩,在进价没有上涨的情况下,于1月21日起,当事人分别将上述口罩销售单价12.8元/包、18.8元/包、8元/包、9.8元/包、12.8元/包,调高至20元/包、20元/包、13.5/包、14元/包、18元/包对外销售,调价前后的进销差价率之差为82%。在疫情防控期间口罩等防疫物资紧缺的严峻形势下,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39375.26元和罚款157501.04 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南通医博大药房有限公司未明码标价销售口罩案

1月26日,根据群众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南通医博大药房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发现当事人销售的脱脂棉纱布口罩以及部分抗病毒药物无价格标签,未明码标价。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近日已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依法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崇川雨生劳护用品批发部销售假冒口罩案

1月27日,根据通州局通报的案件线索,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崇川雨生劳护用品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4日通过微信(微信供货商已被公安部门立案调查)以0.6元/只的进价购进 7000只标称“3M 9001”口罩,再以2.5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口罩已销售6650只,其余350只被当场扣押。经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作出没收侵权“3M 9001”口罩350只和罚款175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崇川区吴新风劳护用品批发部销售假冒口罩案

1月27日,根据通州局通报的案件线索,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崇川区吴新风劳护用品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4日通过崇川雨生劳护用品批发部微信代购以1元/只的进价购进5000只标称“3M 9001”口罩,再以2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口罩已全部售完。经鉴定崇川雨生劳护用品批发部代购的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依法作出罚款1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崇川区文峰超市天乐加盟店销售假冒口罩案

1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崇川区文峰超市天乐加盟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1日以5元/只的进价从崇川区某劳护用品批发部购进100只标称“3M 9001 KN90”口罩,再以10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口罩全部售完。经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依法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8

崇川区诚诚劳护用品批发部销售假冒口罩案

1月31日,根据群众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崇川区诚诚劳护用品批发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16日以4元/只的进价从一陌生男子处购进150只标称“3M 9001 KN90”口罩,再以5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口罩已销售100只,另外50只为自用和赠送亲戚。经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依法作出罚款75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9

崇川区泰特便利店销售假冒口罩案

2月2日,根据群众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崇川区泰特便利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7日以3元/只的价格从兴仁某店铺购进16只标称“3M 9001 KN95”口罩(本来打算发给员工自用的),因一顾客特别想买,就以原价销售4只,另外12只为自用。经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构成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违法行为,近日已向当事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拟依法作出罚款48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10

江苏仁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轻纺城店销售假冒口罩案

2月4日,根据群众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对江苏仁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轻纺城店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于1月24日以0.6元/只的进价从崇川区虹桥新村一小贩处购进200只标称“飘安牌”的口罩,再以0.8元/只的价格对外销售。至案发时止,上述口罩除员工自用外,其余140只全部对外销售。经鉴定上述口罩为假冒商品。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于当日立案调查, 2月6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又接举报,反映江苏仁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崇川店也有类似侵权行为,决定并案调查处理,将于近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打开APP阅读全文
相关新闻
×
前往APP查看全文,体验更佳!
确定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