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庆区关于《农村疫情防控工作标准20条》的公告(第9号)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02-09 20:06:37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公 告

(第9号)

一、人员管控方面

1. 各村组织一支专门队伍,根据情况分小组开展设卡、巡逻、隔离、执勤等工作。每个环节、点位小组由党员带队,在保障工作力量的同时适当控制人数。

2. 各村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工作,上岗必须佩戴口罩,每天测量体温两次,每天上岗前测量一次,体温正常方可开展工作,换岗下班前再次测量。

3. 每个自然村原则上只设立1个进村路口,其余路口要设置隔离设施,隔离设施前设置“禁止通行”“掉头”“进村口位置”等标识,并加强巡查,及时维护。

4. 每个进村口安排专人负责测量体温、人员登记。人员登记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常住地、联系电话、车牌号码,以及近期是否接触湖北籍人员、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人员、疫情期间途径湖北(武汉)人员,是否有浙江、重庆、深圳旅居史、过往史等情况。对本村村民除必须测量体温外,可视情况简化登记。如有不配合的,立即报告当地派出所,必要时可采取强制措施。

5. 加强村民健康教育,充分利用村广播、微信群、宣传单、横幅等各种宣传方式,提高村民疫情防控意识。开展对本村湖北籍、近期从湖北返回或有接触史,近期有浙江、重庆、深圳旅居史、过往史人员的动态排摸,发动村民群防群控。

6. 老年活动中心、麻将馆、文化书屋、文化院坝、党群活动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一律关停。

7. 暂停各类人员集聚活动。红白喜事方面,红事一律暂停,白事须经村两委同意后报所在乡镇备案后,从简办理。

二、人员隔离方面

8. 对居家隔离人员,做好规范隔离防控,落实单人单间,发放告知书、粘贴隔离告示、设置警戒标识。严格落实“五对一”专项服务,进行24小时值守。

9. 对隔离人员每天早晚测量体温2次,医务人员开展随访,如有异常及时报告所在乡镇,移送至定点医疗机构救治。

10. 各村应对隔离人员做好健康宣教、法律宣教、心理疏导以及邻里关系调解。

11. 加强隔离点周边区域消毒工作,每天至少消毒1次。

12. 隔离期限为14天,如无异常,期满后经医护人员确认后报告所在乡镇,取得《解除医学观察医学书》后方可解除隔离。

13. 各村应做好隔离人员必需的日常生活保障,帮助采购基本生活物品。

14. 加强村民健康排查,如发现体温异常的,马上就地隔离,并报告所在乡镇采取相应措施。

15. 在村人员原则上在家留守,尽量少走动、不串门,避免人群聚集,出门必须佩戴口罩。

16. 人与人交流保持1.5米以上距离,平时做到勤洗手、多通风。

三、废弃口罩处置方面

17. 农村废弃口罩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包括其产生的生活垃圾)两类处置。

18. 分类投放:普通村民废弃口罩须密封装袋后,投入废弃口罩专用收集箱。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须密封装袋后,经红色标记,由专人上门收集后投入隔离人员专用收集箱,每村至少设立一处固定投放点,设置明显标识,并通过广播等形式告知全村。

19. 分类运输和处置:严格落实垃圾运输密闭化管理,普通村民废弃口罩须运至指定场所处理,居家隔离人员废弃口罩及生活垃圾每天固定上门收集,并进行消毒,由专门人员、专车运输至指定地点进行专门处置,专用运输车辆须做好消毒防护工作。

20. 垃圾消毒:各村对垃圾投放点做好消毒工作,每天至少进行一次消毒。废弃口罩投放点日投日清。


南充市顺庆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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