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南通市发布了《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2020年1月10日后,从武汉来南通、去过武汉以及途经武汉来南通的所有人员,包括与上述人员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应当主动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进行登记”。为尽量避免交叉感染,现对具体登记方式细化如下:
1.所有上述需登记人员尽量采取电话联络方式进行信息采集上报。相关人员可致电所在辖区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在相关工作人员提示下如实报告有关信息,亦可至所在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体温检测。
2.未发热的人员在完成信息上报后,请在家中进行不少于14天的隔离观察,尽量减少外出。
3.有发热、呼吸道感染症状的人员,必须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尽快到南通市第三人民医院或南通大学附属医院发热门诊诊治。前往医院时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敬请各位居民本着对自己、对家人、对社会负责的态度,做好自我隔离观察并确保上报信息的真实性。对于刻意瞒报、谎报造成疫情扩散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崇川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