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市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
南通发布 2020-01-23 18:05:00

新春佳节来临,市区能燃放烟花爆竹吗?针对一些市民的疑问,今天,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进行了专业解答:市区五山风景区、濠河风景区范围内以及国家机关驻地、公共绿地、停车场、交通枢纽等八类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烟花爆竹限放区域内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但品种有严格限制。

今年春节是去年5月1日《南通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以来的首个春节。“《条例》制定过程中,我们采取入户调查、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搜集民意。51.7%的人认为除夕至初五可在限放区内适当燃放。”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二大队副大队长许如山介绍,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和深入调查研究,本着逐步加大管控力度考虑并参考其他城市做法,形成了目前实施的《条例》,最大的亮点就是实现了城市管理与传统习俗的完美融合。

根据《条例》规定,市区五山风景区、濠河风景区范围内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区域为:(一)濠北路、濠东路、城山路、青年中路、跃龙路、濠西路形成的闭合区域;(二)滨江公园北边界、长江中路、跃龙南路、花园路、园林路、裤子港河、长江形成的闭合区域。此外,八类地点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具体为(一)国家机关驻地;(二)景区、公共绿地、饮用水源保护区、河道等水利工程管理范围,文物保护、保存单位;(三)高速公路、快速路,城市道路的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场、过街天桥、地下空间;(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五)军事设施保护区、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铁路线路和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建筑工地、架空通信线路下方、输油气管道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六)学校、幼儿园、儿童福利院、科研机构、养老机构以及周边二百米范围内;(七)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医院、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周边一百米范围内;(八)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市区燃放烟花爆竹限制区内除上述全年禁放区域和地点外,平时每日21时至次日8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但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除外。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具体为:一、泽生街、果园路、城北大道、通宁大道、永兴大道、江通路、永达路、英雄竖河、江海大道、通盛大道、通沪大道、东方大道、长江形成的闭合区域;二、金霞路、运盐河、G228、通吕运河、金乐路、人民东路、新江海河、江海大道、金洲路、新金路、竖石河、古盐路形成的闭合区域。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市区燃放烟花爆竹限制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类型有严格限制,礼花类、升空类、组合烟花类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玩具类、吐珠类烟花爆竹是可以燃放的。”许如山介绍,市民可以通过查看烟花爆竹外包装上的类别提示,判断是否属于可以燃放的品种,“我们呼吁广大市民尽量不燃放、少燃放,减少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垃圾污染、火灾隐患,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新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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