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今年以来,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按照脱贫攻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优势,通过取消医疗机构住院基金起付标准、提高住院报销比例等举措,不断推进落实医疗扶贫政策。

取消医疗机构住院基金起付标准。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取消住院基金起付标准。

提高住院报销比例。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在统筹区内住院治疗的,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9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80%,市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65%,自治区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提高至60%。在统筹地区外住院治疗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较同等情况下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人员提高5%。

落实待遇就高不就低政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使用国家卫计委颁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按照自治区现行甲类药品的报销比例给予支付。

大病保险向贫困人员政策倾斜。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险的衔接工作,确保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大病保险。同时,大病保险起付线降低50%、报销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建立医疗费用兜底保障机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参保年度内医疗费用通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政策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剩余住院医疗费由关爱医疗保险补偿,保险所需经费由县人民政府统筹。

(蒙宏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