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 罗冬梅) “现在开庭!”随着铿锵有力的声音落地,一场关于扶贫领域违法犯罪案件正式开庭审理。

9月27日,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清泉镇红星村原党支部书记李清忠涉嫌贪污、挪用特定款物罪、职务侵占罪,清泉镇五桂村原党支部书记白德金涉嫌贪污罪、挪用特定款物罪,以及涉嫌相关罪名的其他5人。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区统筹城乡农林局、区机关事务中心、区残联的机关干部以及部分乡镇(街道)村干部共计50余人现场旁听。

此次旁听庭审是青白江区纪委监委运用身边案教育身边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所开展的纪律教育活动。“旁听案件庭审,让我接受了一次深刻的法纪学习和警示教育,在以后的扶贫工作中,我将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紧盯重点领域、重要项目和关键环节,深入开展扶贫领域‘微腐败’专项治理,严格制度执行,扎牢风险防控的‘篱笆’。”区统筹城乡和农林局移民扶贫科副科长薛常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同时,这也是一堂 “零距离”“全景式”的业务培训课堂。“监察法实施后,带来的变化,除了监察对象的扩大之外,监委管辖的罪名也相应增加了。本案涉及贪污、职务侵占、挪用特定款物三个罪名,均是由监委一并调查处置,填补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职务违法难以监管的空白状态,实现了监督全覆盖。”旁听庭审后,区纪委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副主任刘浩表示。

今年以来,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构建“一案一商议、一案一施策、一案一总结”的“三个一”的办案模式,针对案件的不同类型,根据办案部门与案管部门的商议情况,由熟悉该领域的分管领导和办案部门成立专案组,依案情随时调整,办案人员、案管人员相互配合,确保办案程序高效规范运行。同时,因人而异制作“谈话工作方案”和“安全风险评估方案”,实行24小时同步录音录像,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处置,严格保障被调查人的合法权益,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办案安全;每件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自我总结,做好查办案件的后半篇文章,提升办案水平,增强办案质效。

今年青白江区纪委监委已立案查处扶贫领域、集体“三资”管理等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案件11件,涉及党员干部1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