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 芳 通讯员 汪鲁红)“医保纳入属地统筹管理,我们可选择的定点医院多了,就医、报销更方便了,帮我们省去了很多麻烦,对职工来说可是一件大好事啊。”得知莱钢职工医保将于今年11月1日正式纳入属地统筹管理运行,莱钢设备检修中心职工白凤宝高兴地说。

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方便职工就医,8月28日莱钢集团与莱芜市政府签订医保移交协议,莱钢职工医保将正式纳入属地统筹管理运行。

自1995年开始,莱钢实行职工医疗制度改革,建立了医疗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负担,个人医疗账户与厂内调剂相结合的运行机制,以及一套管理政策体系完善、管理机构健全、管理程序规范、职工就医较方便的医疗保险管理体系。一定时期内,莱钢医疗保险的封闭运行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保障了职工就医需求。然而,随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改革的不断深入,这种封闭运行的职工医疗保险管理方式的弊端逐步显现,暴露出定点医疗机构单一、医疗保险抗风险能力较低、职工调动时医疗保险不能接续转移、影响职工连续缴费的时间等问题,且与上级要求和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不相符。

“职工医保移交属地管理既符合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方向,又有利于企业发展、保障职工长远利益,是一项惠民利民的重大举措。”莱钢公益事业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医保移交属地保障了职工病有所医,职工可以获得更多的优质医疗资源。医保移交属地后,定点医院数量大大增加,职工在全省、全国联网的医院看病,由医保基金承担的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在本市定点医院看病可以不用转诊,省去了职工看病的许多麻烦,职工就医更加便捷。医保移交属地后,职工如果从企业向外调动,医疗保险可以在新单位接续,保障了流动职工的权益。此外,医保移交属地有利于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目前,莱钢集团相关部门正积极开展运行前的各项政策服务和信息衔接工作,根据移交协议内容制定工作方案倒排任务时间节点,确保该项工作有序、如期运行,保障职工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