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关于庆阳市西峰区彭原初中

平整操场、砌筑操场围墙及排水工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公示

9月4日,庆阳市森林公安局机关党支部组织党员民警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处分条例》)。

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新修订的《处分条例》呈现八大亮点,首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写入指导思想,体现了修订工作本身的与时俱进,也充分展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坚定决心。大家纷纷表示要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永远摆在首要位置,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守住纪律“底线”,莫碰纪律“红线”,使守纪律、讲规矩真正成为每名党员干部、民警职工的日常行为习惯和自觉遵循。 (王军)

工程项目名称:彭原初中平整操场、砌筑操场围墙及排水工程

竣工时间:2014年10月31日

建设单位:西峰区彭原镇彭原初级中学

施工单位:甘肃富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西峰区彭原初中平整操场、砌筑操场围墙及排水工程已于2014年10月31日竣工,为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足额支付到位,根据《庆阳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该工程项目工资支付情况进行公示。如发现拖欠行为请及时联系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举报投诉。如不存在拖欠问题,我们将按规定程序办理退费手续。

举报投诉电话:

0934-8222739

公示期:2018年9月8日-2018年9月22日

庆阳市西峰区劳动监察中队

2018年9月8日

康丹、陈政霖:

本院受理原告马改琴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58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对上诉状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8日

梁贵斌:

本院受理念小宁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甘1002民初269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2018年9月8日

庆阳市鹏龄粮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庆阳市乾元工贸有限公司、张君成:

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分行诉被告庆阳市鹏龄粮油果蔬商贸有限公司、庆阳市乾元工贸有限公司、张君成、白晋龙、白玉乾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甘10民初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