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朱向前 通讯员 孙永栋

集团公司党委日前印发《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问责办法(试行)》(以下简称《问责办法》),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各级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增添了制度利器。就问责“利剑”指向何方?“板子”怎么打?集团公司纪委副书记、巡察办主任高凤娟作了相关条款解读。

问:请介绍一下《问责办法》出台的背景及起草过程?

答:2016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要完善和规范责任追究工作,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把问责同其他党内监督结合起来,以问责常态化促进履职到位,促进党的纪律执行到位。”2016年7月,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2017年6月,中共山东省委印发《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问责条例》落实做了进一步细化。

为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进一步适应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需要,根据集团公司党委安排,纪委在广泛征集各单位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专题研讨,数易其稿,形成《问责办法》,经集团公司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以党委文件印发实施。

问:《问责办法》出台的意义是什么?

答:山钢党委出台《问责办法》,强化和规范问责工作,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必然要求,也是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的需要。年初,在集团公司年度工作会上,集团公司党委把2018年定为“落实年”和“问责年”,目的是以问责保落实,《问责办法》的出台是落实“问责年”的必要措施,也是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化企业改革的现实需要,标志着集团公司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进一步细化和具体化。主要目的是通过规范和强化问责工作,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推动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保证全面从严治党和各项改革发展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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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责办法》有何特点?

答:《问责办法》全文分为总则、问责情形、问责方式及运用规则、问责程序、附则等五章,共四十七条,采用分章列条式结构。主要有三个特点:

一是突出政治责任。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履职尽职情况开展问责。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紧密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着力解决少数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不担当、不负责等突出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三是突出可操作性。重点围绕“实施”二字,注重务实管用。《问责办法》把党的问责工作原则要求细化为可操作性的措施,对问责对象、情形、方式、程序等进行了细化,实现了实体与程序的有机结合。

问:问责工作遵循的原则是什么?

答:《问责办法》第三条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五大原则”:

其一,“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是基础,开展问责工作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党规党纪为准绳,做到宽严适度、不枉不纵。

其二,“权责一致、党政同责”是导向,体现的是有权必有责,彰显的是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有利于实现追责对象的全覆盖,让权力不再任性。

其三,“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是关键,是对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具体化,体现了我们党强化责任追究的坚定意志,问责不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防止破窗效应。

其四,“惩教结合,重在预防”是目的,问责工作要坚持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教育为先、预防为主、关口前移,及时抓早抓小抓苗头,关心和保护好干部。

其五,“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是保证,以着力解决压力传导不到位的突出问题,推动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切实扛起责任、履职尽责。“五大原则”环环相扣,浑然一体,成为开展问责工作的基本遵循。

问:《问责办法》中明确了问责主体、问责对象,我们尤其注意哪些要点?

答:问责主体是具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问责对象指向集团公司各级党委(总支、支部)、纪委、党的工作部门(履行相应职责的机构)“三类组织”及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主要负责人”是问责重点,突出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和“关键中的少数”这个重点。

问:《问责办法》中对“责任划分”作出相关规定,这其中需要注意的是什么?

答:该《问责办法》所指问责不同于对所有责任人的责任追究,而是追究在党的建设和企业管理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政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三大责任”,并明晰了全面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三个层次”。充分体现“权责对等”原则,不管是党组织还是党政领导干部,权力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值得注意的是,问责主体有时也会成为问责对象。各级党组织都要把自己摆进去,不能手电筒只对着下级,要在对下级失责必问的同时扛起自身应负的责任,否则自己也会“挨板子”。

问:《问责办法》与集团公司其他问责制度是什么关系?

答:《问责办法》与其他专业问责制度是总分关系。《问责办法》制定过程充分考虑了与集团公司现有问责制度的衔接,其它问责办法是本《问责办法》在各领域的细化。如与本《问责办法》不一致的,以本《问责办法》为准。

问:对抓好《问责办法》贯彻落实有哪些要求?

答:一是各级党组织要扎实组织开展好《问责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促进各项规定真正入脑入心。二是各级党组织、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问责之责,做到主动担责、主动问责,层层传导压力,推动责任共担当,以敢问责、严问责、常问责的实际行动,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三是各级党组织要加强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把学习贯彻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述责述廉重要内容,对照检查,以查促学,以查促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