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讯“感谢你们调解,不然我们的纠纷难以了结。”近日,当事人覃某和韦某在都安瑶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室握手言和后,激动地对调解员说道。

当事人覃某的母亲被韦某骑摩托车撞伤后住院,交警认定双方承担同等事故责任。住院费用共10万多元,均由覃某先期支付。出院后不久,覃某的母亲因其他疾病死亡。韦某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在覃某的母亲住院期间对赔偿问题很不积极,当事人覃某遂申请调解。

都安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结合事故认定,采取座谈、聊天等方式,认真分析和了解纠纷症结,耐心解释和引导当事人互谅互让。经过一整天的努力调解,韦某当场兑现了55000元的费用,纠纷得到化解。

近年来,都安县重视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积极构建多个层次的调解组织网络,横向到相关行业,纵向到村屯,积极强化对调解员的配备和培训,特别是规范和充实了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建设,县政府还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请了4位热衷于调解事业、责任心强、业务精通、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全力化解人民内部的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都安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共受理交通事故纠纷43起,调解成功35起。 (韦志集 潘桂康 周晏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