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邝伟楠)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日前发布《关于降低取消有关单位广西乡村旅游质量等级的公告》,岑溪市归义镇阳光生态园、福绵区梦幻水乡风景区等9家乡村旅游区和农家乐被摘星或降级。

据介绍,广西乡村旅游质量评定单位必须符合3个条件:一是正式开业接待旅游者1年以上,并在1年内没有发生重大旅游投诉和较严重旅游安全事故。二是正式开业时间以“工商部门核发,具有乡村旅游经营服务属性的营业执照”所标注的日期为准;截止日期以“各级评定机构开展最终现场验收评定工作”日期为准。三是提升等级的申报和评定,在现等级获评半年后按照程序开展。

此外,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内依法利用农村庭院、果园、花园、堰塘、农场、牧场、渔村等田园景观和自然生态、乡(渔)村人文资源、海洋渔业资源,为旅游者提供观光、娱乐、垂钓、运动、住宿、餐饮、购物、农(渔)事体验等服务的农家乐,也可申请“质量等级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会此前印发的《乡村旅游质量等级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乡村旅游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遵循自愿申报、分级评定、动态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随机开展,对评定不过关的启动退出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