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的概念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阶级力量对比的表现;是集中体现统治阶级意志,确认国家根本制度,规定公民基本权利义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反映各种政治力量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的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国家根本法。

宪法的性质

1、宪法是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体现,是一个国家内各阶级达成一致的政治契约。

2、宪法是民主制度法律化的基本形式。

3、 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

宪法的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内容方面:宪法规定了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建构起了国家生活的秩序和体系。

效力方面: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程序方面:同普通法律相比,宪法有着更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宪法修改的必要性

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宪法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必须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现行宪法自1982年通过后,这次宪法修改之前,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和发展,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4次对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改,共通过31条修正案。本次宪法修改距上一次宪法修改已经14年。在这14年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有了长足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形成一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党的十九大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对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提出了一系列重大政治论断,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全党的指导地位,确定了新的奋斗目标。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面对新的历史任务,对宪法进行必要的修改,对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具有重大指导和引领意义。

中共迪庆州委普法办

迪庆州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