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永基卓玛) 记者从州农牧局获悉,今年,我州相关部门扎实推进保护野生渔业资源及珍稀鱼种保护工作,积极推动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由于当地群众捕捞和放生外来鱼种,栖息环境的破坏等因素的影响,我州叶须鱼品种渐趋消失。政协迪庆州第十二届二次会议委员联名提交《关于紧急制止用外来鱼在高原湖泊放生,抢救性保护本地鱼类》的提案。提案移交到州人民政府、州农牧局等部门后,引起了高度重视,经多方沟通协调,研究制定了保护野生渔业资源措施。

加强渔业资源养护。为保护好香格里拉良好的渔业生态环境,2018年4月,香格里拉市人民政府制定出台了《关于禁止在重点湖泊、河流放生的通告》,对禁止放生的高原湖泊流域范围、放生鱼类品种、规格、数量和各部门、各乡(镇)加大渔业巡查巡护工作等作了规定,切实改善了高原水域生态环境。按照《中国水生生物资源保护行动纲要》和《水生生物增值放流管理规定》要求,近三年,州农牧局积极向上争取资金70多万元,向两江流域和东旺、洛吉、五境、霞若、塔城、维西梨地坪水库等境内高原湖泊流域乡镇投放金沙江、澜沧江水系裂腹鱼、鲢鱼56万尾。今年在上江乡木高村毛坡河与金沙江岔口和上江乡格兰村放流金沙江土著鱼类齐口裂腹鱼和短须裂腹鱼2万尾。同时,督促涉渔工程单位梨园水电站和华能澜沧江乌弄龙、里底水电站等做好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小中甸水库管理局也建了增殖站,增殖站主要包括蓄水池、亲鱼培养池、产卵车间、苗种育苗车间、活饵培育池、小规格鱼种池、大规格鱼种培育池、亲鱼防疫隔离池、后备亲鱼池等设施,重点繁殖中甸叶须鱼、辅助繁殖短须裂腹鱼和细尾高原鳅。

加大行政执法宣传力度。根据《农业部关于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及全国渔业渔政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出台《迪庆州长江禁渔期工作实施方案》,在州农牧局渔政支队成立禁渔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到我州境内两江流域乡镇、村委会、集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开展禁渔期执法检查工作。通过在高原湖泊重点保护水域设立禁捕区警示牌,加大定期、不定期渔政执法检查,不断提高社会各界群众对禁渔工作的认识,实现了我州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

规范宗教界放生行为。2016年,迪庆州农牧局、迪庆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转发《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通知》,要求“树立生态理念,科学合理放生,规范放流行为,慈悲文明放生”,并结合实际切实加强对我州宗教界水生生物放生(增殖放流)活动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认真做好特种鉴定、检验检疫和备案工作,做到放生生物与当地鱼类能共同生存,切实起到了保护好生物多样性的目的。

积极协同社会各界保护渔业生态。2015年,积极推动迪庆境内的长江流域金沙江沿线社会人士成立土著鱼类保护协会,协会成员包含村组干部,范围扩充至丽江市玉龙县。在渔业保护和执法监管过程中,积极加强与保护协会人员的合作交流,成功打击涉渔违法行为,为共同保护渔业生态提供了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