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建立脱贫信息数据比对工作长效机制

本报讯 (记者 杨勇) 8月3日,我州召开脱贫信息数据专项比对工作推进会。根据会议精神,我州建立脱贫信息数据比对工作长效机制,安排了五项具体任务、明确四大工作原则。经过相关数据调整补录,截至8月3日,全州尚有未脱贫人口56211人,比2017年底减少159人。

今年以来,按照全省做好脱贫数据专项比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州成立了以州委分管领导为指挥长,州政府分管领导为副指挥长,州发改委、州工信委、州教育局、州公安局等21家单位为成员的专项工作机构。严格按照看贫困对象、看致贫原因、看房、看就学、看因病致贫、看增收措施、看村级达标、看干部作风“八看”方式,组织州、县(市)、乡(镇)、村四级力量进行相关数据筛查、对比。共比对人口信息16300条、车辆信息565条、民政低保信息3525条、残疾人信息420条、学籍信息1580条、工商信息4630条、健康信息2660条、人社信息3万多条。经数据核实,有3万元以上车辆、有公职人员、有经营实体等原因整户清退261户891人,人员死亡、外嫁等原因清退128人。漏评整户补录11户32人,家庭成员补录700人,脱贫后回退6户22人,新生儿落户自然增加975人。

通过信息数据核查对比,实现了贫困对象、行业部门与扶贫部门数据三者有机统一,为贫困对象精准提供了保障,为开展好脱贫工作奠定了基础。为进一步做好今后工作,根据贫困对象管理识别和退出动态化管理要求,我州建立数据复核比对工作相应的长效机制,确保各级各部门数据统一,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具体工作由州、县(市)扶贫办牵头、各行业部门参与,每月第一周为信息比对周,每季度末总结、汇总、交流比对情况。部门信息比对完成后以正式文件形式提交扶贫办,并与扶贫办一起督促好县(市)、乡(镇)、村做好信息数据的调整补录,并检查核实,做好与省办、国办信息平台的修正,对贫困户隐私信息做好保密,确保信息数据安全。

开展信息比对工作主要有五项任务:一是针对识别不精准进行数据比对;二是针对应纳未纳人员进行数据比对;三是针对帮扶不精准进行数据比对;四是针对退出不精准进行数据比对;五是针对县(市)、行政村、村民小组基本信息进行数据比对。

工作中坚持四个原则,即问题导向原则,对检查考核中发现各级数据不一致问题进行比对;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在利用好信息化手段的同时,由驻村工作队员入户做好相关检查核实,属于行业信息错误的要及时修正,属于扶贫系统录入错误的,修正扶贫系统数据,实现各项数据起止时间、逻辑关系、计算标准、统一口径的一致;坚持统筹协同原则,加强扶贫数据与行业数据,各层级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提高数据质量;坚持分级管理原则,州直行业部门主要负责做好业务指导,县(市)级行业部门负责做好比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