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安讯 近日,在都安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庭审大厅,一堂关于“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法制公开课正在进行,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代表参与旁听。

2017年10月25日,申请人韦某到被申请人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下属的都安分公司工作,当年11月7日,韦某在工作中不慎从高空坠落受伤。虽然该公司负责人支付了韦某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护理费、医药费,但因为韦某未与该公司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会保险,韦某无法落实工伤待遇,其合法权益没有得到全面有效保障。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韦某向都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仲裁员按法定程序,通过申请人仲裁请求的陈述、被申请人答辩、双方举证质证、仲裁庭调查和双方当事人的辩论等环节,在查清了基本事实之后,由于被申请人某工程劳务有限公司都安分公司不愿意和解,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历时两个多小时的庭审宣布闭庭。申请人韦某若要继续维权需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

参加旁听的都安县律诚法律服务所的黄唯说:“这一堂法制公开课对广大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有很好的警示作用。作为劳动者一方,在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应要求与用人单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应当留存能够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作服、工资卡、工作牌、工资条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作为用人单位来说,应该主动依法依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工伤保险,否则一旦维权人员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劳动关系,因为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社保,那么工伤待遇就由用人单位承担。”

此次公开庭审现场是都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深化开展“仲裁开放月”活动的重要内容之一。“仲裁开放月”活动期间,都安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通过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仲裁办案场所、仲裁人员名单、仲裁法律文书等,选取典型争议案件对公众公开庭审过程,提升仲裁服务公信力。 (李雪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