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韦剑平 通讯员 苏华) 8月31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新闻媒体通气会上获悉,从9月1日起,全国全面推行20项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新举措,其中,18类业务一证即办、机动车全国“通检”、机动车档案资料电子化转递等措施为群众提供更多便利。

20项新举措包括申请材料四个减免、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拓展网上服务覆盖面、网上政务互联互通、安全教育网上学习、交通事故网上处理、健全社会服务网络、推行邮政代办服务、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健全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机制、推行跨省异地检验、推进车检程序优化、便利车辆异地转籍登记、便利驾驶证省区内异地申领、健全监督制度机制、加强智慧监管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

申请材料四个减免。办理交管业务时,申请人身份证明免予复印,申请表格免手填写,车辆识别代号免费拓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体检证明等相关部门证明凭证实现联网后逐步免予提交。

18类业务一证即办。补换领、审验驾驶证等18类车驾管业务,申请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明一证即办。

普通业务一窗通办。推行网银、微信、支付宝等缴费支付电子化,实现业务受理、资料审核、缴纳费用、牌证发放“一次排队、一次办结”。

个性服务自助快办。推广使用自助服务终端,群众可自助办理补换领驾驶证、机动车选号、信息变更、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

交管服务网上办理。驾驶人考试预约、机动车选号、补换领驾驶证、申领免检标志等交管业务网上办理。

交通事故网上处理。推进与法院、保险机构的数据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车损事故网上定损、理赔。

社会服务网点代办。推行登记服务站代办,由汽车销售商、二手车市场、保险等单位代办新车注册登记、二手车转移登记等车驾管业务,提供购车、选号、投保、缴税等“一站式”服务。

延伸农村交管服务。向县级下放小型汽车登记和驾驶人考试等车驾管业务,有条件的地方可办理进口车注册登记;推行乡镇政务服务网点代办摩托车登记、补换领驾驶证等业务。

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推行“警保联动”,推动保险公司理赔员与交警、辅警共同上路巡查,快速处置财产损失交通事故。推行在农村建立交通事故协理员队伍,协助事故快处快赔。

实行车辆全国“通检”。9月1日起,全面推行小型汽车、货车和中型客车跨省区异地检验,申请人可以直接在机动车登记地以外省份直接检验,申领检验合格标志,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推进车检程序优化。对6年内免检车辆,通过互联网服务平台验证交强险后,直接申领免检标志。推动检验机构开通网上预约车检服务,方便群众“随到随检”。

便利车辆异地转籍。试点推行非营运小微型车档案电子化网上转递,对异地转籍车辆,申请人不再需要到迁出地车管所提取纸质档案、查验车辆,减少群众两地间往返。

驾驶证省区内异地申领。9月1日起,本省区申请人可凭居民身份证直接申请;跨省区异地申请人在办理所在省区任一地市居住证后,也可直接在全省区范围内申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