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韦剑平)近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月至8月,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同比全面上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据统计,1月至8月,全市共发生一般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434起,造成244人死亡,41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49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77%,死亡人数上升9.9%,受伤人数上升118%,直接经济损失上升13.9%。

其中,全市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3起,造成12人死亡,2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3万元。

从事故发生特点上看,晴天事故多,占60%;16时至20时事故突出,占26%;二级公路事故多发,占41%;摩托车、小型客车是主要肇事车辆,分别占37%、31%;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为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不按规定让行、违法会车、违法超车、违法上路行驶等。

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为坚决遏制事故多发势头,下一步,市交管部门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应急管理预案;提高预警能力,强化恶劣天气应急管理;加强路面执法力度,全力遏制夏季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反弹;加强隐患排查工作,加强巡逻管控力度,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同时,交警部门提醒广大驾驶人,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安全驾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