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江讯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男子蒙某嗜赌如命且常年不回家,离婚时想要孩子的抚养权。8月22日,环江县法院对这起离婚抚养权纠纷案作出判决,驳回男子蒙某对孩子抚养权诉讼请求,孩子由女方韦某抚养,男方每月给予500元的生活费,直至孩子长大成人。

家住环江县长美乡的蒙某,于2011年3月与韦某登记结婚,2012年6月生育一儿子。在共同生活中,因蒙某长期在外参与赌博且常年不回家,导致夫妻感情破裂,2018年7月,妻子韦某起诉到法院请求与蒙某离婚。庭审时,蒙某同意离婚,但请求法院给予他孩子的抚养权,主办法官在审理该案时,发现蒙某嗜赌,且没有固定收入,女方韦某从事个体美容业务,有固定收入,也表示同意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

法院审理后认为,蒙某没有固定收入,又嗜赌,从孩子的教育、生活等角度来考虑,蒙某不适合做孩子的抚养人。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卢学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