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娟娟)8月30日,记者从南宁市发改委获悉,截至今年7月31日,全市116个2017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全部开工,开工率100%,全市三个城区受到自治区奖励。

具体来说,全市完成中央预算内投资12.24亿元,投资完成率95.32%,支付中央资金11.08亿元,资金支付率86.29%。已下达的56个2018年度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中,开工34个,开工率60.71%。

近年来,南宁市为推动中央预算内项目的顺利推进,按照“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间、定进度”原则逐一明确每个项目的关键节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项目实行精细化管理。例如,定期召开市重大项目前期审批攻坚站协调会,强力推进项目前期工作,组织市政府督查室、两重两问办、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进行全市范围联合督查;并由市政府对于进展缓慢项目进行集体约谈、严肃问责,每月将进度滞后的项目及推进责任单位在《南宁市稳增长督查专报》进行通报,有效促进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执行进度,发挥了中央资金使用效益。

在近日发布的自治区政府对2017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开工率、完成率高的设区市、县(市、区)激励名单中,南宁市青秀区、西乡塘区、良庆区这三个城区获得奖励。2018年自治区对奖励县(区)在安排本年度由国家切块下达明确为奖励资金的中央预算内投资时,给予不少于3%的总奖励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