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唐守弘 通讯员 解彩楠)6月27日,哈尔滨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3年来哈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审结倒卖车票案件11件,经庭审认定的倒卖车票19348张,判处罚金860万余元。对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与他人勾结等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近年来,铁路倒票案件呈多发态势,一些不法人员借助现代即时通讯技术,通过电话订票、开设非法售票点、利用互联网平台等手段,抢购紧俏车票,高价转卖,侵害旅客合法权益,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发布会介绍了一个铁路职工参与倒卖车票犯罪加重处罚的典型案例。2016年12月至2017年1月间,被告人、铁路职工陈某以营利为目的,先后多次与居住在重庆市、四川省等地的被告人颜某等人取得联系,收购他们冒用他人身份信息抢订的火车票订单号,并加价倒卖给被告人王某、杜某、马某等人。他们将这些火车票订单号出票后,又加价倒卖给其他被告人或购票旅客。因被告人陈某、马某系铁路职工参与倒卖车票,给予从重处罚。

哈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马海龙指出,黑龙江省铁路运输领域倒卖车票犯罪案件,以案发时间多在铁路运输繁忙期间、团伙作案、倒票方式隐蔽为主要特点。为此,哈铁两级法院根据刑法有关规定,对变相加价倒卖车票、座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依法处以刑罚。

2015年至今,哈铁两级法院共受理倒卖车票案件11件,审结案件11件,已生效案件11件,共同犯罪案件5件,判处人犯28人。经庭审认定的倒卖车票19348张,票面金额447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