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不合格按比例承担培训费

按照《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加强教育培训纪律的规定》第18条规定,参加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举办的脱产培训或由企业承担培训费的脱产送培人员中,经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学员,需承担一定比例的培训费。以实际支付给培训机构的纯培训费(不含食宿等其它费用)为基数,管理和专业技术人员个人承担50%培训费,操作技能人员个人承担30%培训费。

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回头看

5月28日至6月22日,集团公司开展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回头看活动。本次活动以有培训接待任务的食堂、大型站段食堂、对外承包餐车以及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食品、饮水安全为重点,同时加强车站、旅客列餐车、车站售货、公寓、职工食堂等单位的食品、饮水安全工作。食品经营单位主要检查进货、储运、加工、销售等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食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落实情况。

职工疗养杜绝游山玩水

2018年职工健康休养已于4月份启动,按照《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职工健康休养计划》的整体部署,为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2018年为职工办的“十件实事”,切实提高职工健康休养工作水平,今年健康休养工作要求工会组织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期间不得安排收费旅游景点的相关活动。结合总公司要求,健康休养要从休养管理型向健康维护型转变,职工休养要杜绝游山玩水。今年职工健康休养取消了旅游景点参观游览项目。

工作证转借他人要处罚

近日,集团公司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工作证管理。工作证转借他人使用,一经查实,站、车或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有权扣缴,并报集团公司劳卫处备案。单位依据规定,视情节给予借出人和使用人(集团公司职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凡到期不能收回的工作证,必须登报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