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朱向前

问: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行动方案的初衷是什么?

答: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一切工作得失的根本标准,着力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全体中国人民和中华儿女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共享幸福和荣光。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符合党的十九大精神,是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核心思想在企业贯彻落实的生动体现。

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是落实集团党委“为民情怀,职工福祉”信念追求的具体举措,是实现建设魅力山钢宏伟目标的强力支撑。集团公司第一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以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为奋斗目标,着力建设魅力山钢;构建以“实力山钢、活力山钢、品质山钢、责任山钢、幸福山钢”为支撑的魅力山钢;规划启动“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切实把改革发展由全体职工共同推进、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的要求落到实处。启动“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就是要切实提升职工的归属感、幸福感、获得感,目的是实现企业与职工共创共赢、发展成果惠及职工。

问:“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有何显著特点?

答: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的显著特点就是坚持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践行“为民情怀、职工福祉”的信念追求和使命支撑,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全面落实企业改革发展由全体职工推进、企业发展成果惠及全体职工的要求,做实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使企业成为广大职工的美好家园和共同依托。

幸福是奋斗出来的。职工幸福最本质的保障是发展好、运行好企业。在企业改革转型发展的重要时期,广大职工与企业共同成长、共同发展、共同担当的愿望强烈,对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充满期待。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是维护职工切实利益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山钢发展始终把维护职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的宗旨,体现了山钢党政领导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信念,体现了广大职工心系企业发展、投身企业建设、共同奋进、共建美好家园的精神风貌。

问:“幸福和谐企业”建设标准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主要内容是实现“一个基础保障”、维护“六大权益”。

“一个基础保障”是: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到企业核心竞争力、凝聚力强,满足职工美好生活新期待的物质基础更加坚实。具体说就是企业经营绩效好,改革发展思路清晰,市场化激励机制落地见效,盈利水平高、企业活力强、发展质量高、前景好。

维护“六大权益”是:一是开展企业集体协商和帮扶工作,规范收入分配,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更有获得感。二是健全规范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畅通民主管理渠道,职工民主政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更有主人翁责任感。三是筑牢依法治企根基,健全规范工会组织,职工组织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更有归属感。四是拓展职工成长成才空间,搭建建功立业平台,职业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更有成就感。五是深入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职工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更有愉悦感。六是落实企业安全环保主体责任,扎实推进环境、安全、健康体系建设,职工安全健康权益得到有效保障,职工更有安全感。

问:各单位在“幸福和谐企业”创建中需要注意什么?

答:新山钢的内涵要求这项工作必须做实,全面推进。这是集团公司的一项重要标志性工程,也是工会工作的目标和主线。各单位要迅速形成“党委统筹领导,行政大力支持,工会牵头组织,企业积极落实,部门协同协力,职工共同参与”的创建局面,各方协办,以职工需求和存在问题为导向,切实解决一批职工普遍关注的利益问题和困难问题。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是承载集团公司战略定位的系统工程,是职工所盼、职工所向、职工所聚的民心工程,是需要全体山钢人共同努力拼搏的奋斗工程,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制定好本单位的创建方案,丰富创建内容,完善活动方式,逐步建立保障创建工作健康开展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蓬勃开展;大胆探索、勇于创新,积极承担试点工作任务,主动打破传统偏见束缚,确保在一些重点工作领域和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各单位工会组织作为牵头部门,要用“宽肩膀”扛起政治责任,协调各方力量,形成统一意志,落实推进实施。

三是大力宣传,选树典型。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发动职工,赢得广大职工的参与和支持,引领广大职工成为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的主力军。积极培育和树立不同类型企业的创建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好试点单位典型经验。利用各种形式、各类媒体和阵地,大力宣传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及各单位创建中涌现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营造创建“幸福和谐企业”的良好氛围,使“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深入人心。

四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把各单位积极参与创建工作的情况,纳入单位绩效考核体系,对创建工作不积极、不作为、不见效的单位班子及其相关成员进行考核问责。同时,将创建工作绩效作为集团公司向上级工会系统推荐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重要依据。

问:如何保障“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的完成?

答:一是组织保障。集团党委成立领导小组,党委书记、董事长侯军担任组长,副书记、总经理陶登奎、副书记苏斌任副组长,党委常委和集团有关领导同志为成员,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工会,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按各自职责落实“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具体工作。

二是政治保障。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中的领导作用,使广大职工对建设“幸福和谐新山钢”有更加坚定的信心和更加坚实的依靠。

三是制度保障。建立“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工作制度,建立推进机制,建立分类指导机制,建立检查考核制度,确保创建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四是资金保障。集团公司加强对“幸福和谐新山钢”建设重大项目资金的研究、规划和统筹。各二级权属企业(单位)党政组织积极落实创建“幸福和谐企业”工作,在政策、资源以及人、财、物等各方面为创建工作提供有利条件,特别是切实为创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确保创建目标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