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高月英) 日前,省人社厅发布了我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上线为11%、基准线为7%、下线为2%。与上年同比,基准线保持不变,上线下调了2个百分点,下线下调了1个百分点。

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根据国家和省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企业承受能力、历年工资指导线水平、对比其他省(市、区)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的。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不具备强制约束力。工资指导线的用途主要是由企业和职工根据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情况,参考政府发布的工资指导线,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等方式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促进企业普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其中,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参考基准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工资水平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的企业,可参考上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企业经济效益明显下滑的,可以参考下线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确因生产经营困难,没有条件增加职工工资或难以保障原工资水平的企业,职工工资可以零增长或负增长,但支付给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