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陆良县不断加大人力、物力投入,探索、创新城市管理,以城区管理“街长制”为突破口,充分整合力量,按照“全覆盖、 精细化、 长效化” 的管理思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县文明程度。

该县将城区主次干道按网格划分,建立网格包干职责,实行“街长”工作负责制。按照工作职责划分,“街长”对负责区域内的文明创建工作负总责,下设环境卫生督查员、城管执法员、交通巡查劝导员、市政设施巡查员等专门人员,负责具体工作。

该县实行联合执法,定人、定岗、定时管理,要求做到责任区域内基础设施完好、交通秩序规范、车辆停放整齐、卫生保洁到位、商业经营有序、广告设置规范、沿街建筑符合市容标准,社会治安良好,市民做文明人、说文明话。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对工作进展、整治措施落实情况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以明查暗访等形式强化督查,督促落实,对工作开展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对“街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不定期组织督查工作,对失职、渎职产生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人责任。通过常态化的管理工作,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逐步深入人心,形成人人抓创建、人人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街长制”的实施,打破过去市容环境“整治—反弹—再整治”的反复循环,让城市管理从执法部门集中整治的“突击战”,进入“街长”日常巡查驻守的“阵地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创建文明城市提供了有力支撑。

梁双生 钱玉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