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蒙新报讯(杨兰兰 余华)8月22日,盘州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高翔率民商事审判团队干警、执行干警一行3人,赶赴河南省兰考县执行到位案款149.92万元。

申请人蒲某某因劳务合同纠纷于2018年6月28日到盘州市法院申请执行河南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徐某江,申请标的为149.92万元。

收到申请后,执行法官及时发出了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判决,但两名被执行人不为所动。执行法官遂依法对其发布了财产报告令以及限制高消费令,后经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河南某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有足额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官立即委托河南省兰考县法院进行执行,但财产所在银行以各种理由拒不配合法院执行。随后,高翔一行奔波两千余公里来到兰考县执行该案,该银行仍然拒不配合执行,高翔对银行相关负责人释明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情(如图),并结合相关案例向其阐明了拒不配合执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在高翔一行的努力下,该案案款全部执行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