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尚科锋同志的辞职请求,庆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8年8月29日决定:接受尚科锋同志辞去庆阳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并报庆阳市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