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记者 余芳) 近日网传一个“ 紧急通知” 称,2018年9月1日正式实行驾驶证和机动车实名绑定之后才可以处理交通违章,并“善意”提醒各位车主,一定要在9月1日之前将违章处理干净。

该“通知”一出,有不少市民信以为真,致使到车管服务大厅处理违章的人数突然激增。

那么,网传的消息是否属实?昨日,记者就次进行了核实。区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对此传闻予以否认。民警介绍,处理交通违法主要是两种形式,一种是到窗口处理,一种是自助渠道处理。9月1日后,前一种方式没有任何变化,有变化的是自助渠道,如邮政、银行等便民服务窗口、自助机、交管12123APP等。根据新规,只有实名绑定后,才可以在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驾驶员在“交管12123”APP备案绑定车辆和驾驶人信息后,可通过手机、自助机等方式处理车辆备案之日起产生的违法记录。

备案非本人名下机动车,需要备案人已经是12123平台注册用户,并只允许备案个人名下小型汽车或小型新能源汽车;同一驾驶人名下最多备案3辆非本人机动车,同一机动车最多同时被3个非车主以外用户备案。

民警提醒驾驶员,如果没有进行备案绑定,只是不能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驾驶人可以持相关证件到各人工窗口办理,不受绑定的限制。 车主处理本人车辆违法、处理不记分的违法记录,都不需提前备案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