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期,我市四个国有林场改革工作已全面完成并通过市级验收。

自2016年5月启动国有林场改革工作以来,市生态文明委强化检查指导力度,我市所属花德河国有林场、老厂国有林场、玉舍国有林场和杨梅国有林场紧紧围绕功能职责定位、理顺管理体制、森林资源培育与保护等主体改革任务,认真开展各项改革工作。

通过国有林场改革,进一步理顺了国有林场管理体制,国有林场人员实行了定责、定员和定岗,林场基础设施正逐步完善,国有林场职工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国有森林资源总量和质量稳中有升、生态功能逐步增强。

(施盛轩)